关于公布阿图什市喀拉墩古城遗址等20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0655/2026-000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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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发布日期 | 2026-01-22 |
| 文 号 | 阿政发〔2026〕1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阿图什市喀拉墩古城遗址等20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一项重要的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保护措施,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确保文物安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前置审批,做到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的工作制度。
附件:
阿图什市喀拉墩古城遗址等20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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