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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图什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4-00737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阿图什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2023年,阿图什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促进了良法善治、保障了社会稳定。现将阿图什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党组)及政府会议重点研究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印发《阿图什市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三个责任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建设指标任务、措施要求、责任体系,实现了各项工作任务干有目标、抓有责任。二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完善市委、市政府、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政府考核内容列入全市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底考核评价,将述法工作列入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内容,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制定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依托“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2023年以来,市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2次,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16次,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考法5次641人、宪法宣誓1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250余场次,线上线下组织干部考法5次1384人。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聘用方案,实现全市58家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接受法律咨询180余次,审查各类合同68件,提出意见建议181条。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合法性审查2件。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分别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权29项、32项。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6次,执法资格考试2次,颁发行政执法资格证339人,同比增长329.1%,全市执法队伍不断壮大。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制定阿图什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并向社会公开,落实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16次,并发表审查意见。五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加强督查统筹,规范督查程序和方法,切实发挥政府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作用,累计开展政府督查57次。六是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七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714条。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和运营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全年登记市场主体2350户,注册资本21.68亿元,网上办结率达99.55%。二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依法查处重点领域乱收费、乱摊派等涉企违规收费等行为,检查40余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责令退还多收金额2.75万元人民币。三是加大金融放贷支持力度。梳理普惠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普惠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275笔4.88亿元,切实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带动地域经济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增长。四是打造对外服务新平台。坚持打造本地性、服务性、专业性和原创性品牌,以当地群众最为关心的信息为发布的基准点,更好服务群众、便捷群众的生活为目标,开通“阿图什政企通”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105条,发布原创视频98个。

(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一是规范行政复议体制建设。按照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严格对13件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规定的11件及时予以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二是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松他克镇、阿扎克镇、阿湖乡等7个司法所升级改造工作。松他克镇、阿扎克镇司法所被自治区命名为示范性司法所。松他克镇阿孜汗村被命名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光明街道文化路社区、新城街道阿扎克社区居民公约被评为自治区第四届优秀居民公约。

(五)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1800余场次,公民法治意识得到不断提高。二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组织律师深入30家企业开展“助企纾困,法治护航”活动,打通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市、乡两级应急预案,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开展桌面推演17场次,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培训2次390人。二是规范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加大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住建、消防、电力、医疗等专业救援队,各乡镇(街道)组建50人的业余救援队,村、社区组建30人的应急小分队,全力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有偏差。部分单位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导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全面、执行缺力度、落实有偏差,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意识还不强,习惯用老经验老办法、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解决问题,重大决策前不专题学法、规范性文件不进行合法性审查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全市442名行政执法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比49.1%,研究生学历仅占比0.45%;35岁以下仅占比34.16%。部分执法部门执法岗位不固定、临时性工作多,多数为兼职,行政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执法单位对本单位执法的法定赋权权力及责任事项了解不够全面,对属于单位的执法事项不了解、不掌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不到位,部分执法单位没有配备执法记录仪且仍存在执法文书不规范问题。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足。普法宣传工作在创新方式和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新兴载体传播方式上能力不足,宣传手段单一、形式单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主动开展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使用率、利用率不高,有的单位存在建而不用,没有很好地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受法治熏陶的氛围不够浓厚。

(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还有待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能力素质欠缺,法律知识背景较为单一,无法辐射辖区内群众的年龄层次、行业经历,分类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供给能力和保障能力还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构建还不够健全,距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目标还有差距,对统筹解决“无人处”“一人处”导致公证机构不能正常执业、公证服务缺失等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未做到有效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带头学法制度,以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会前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学法考核制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市乡两级党委党校的培训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持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压实全市各单位普法责任,不断完善普法宣传工作考核检查机制,定期召开普法联席会议,听取重点单位普法宣传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普法宣传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跃法治文化生活,提升城乡居民法治素养,增强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加强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管理能力。

(四)持续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小分队招商、“一把手”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提升招商引资质量、数量和效益。对新引进项目,主动加强联系,及时收集企业反映困难诉求,做好对接、沟通、服务,尽可能提供要素保障,确保招得来、落得下、发展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标对表,紧扣企业办事最大“便利店”和服务最高“满意度”目标,必要时提供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服务意识,全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

(五)持续严格督促考核。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充分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围绕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等主题开展专项法治督察,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压紧压实。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裁判执行情况、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反馈与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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