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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5-00184 主题分类
名        称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成文日期 2025-04-01 14:29 发布日期 2025-04-01 18:02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吐古买提乡 发布机构 吐古买提乡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克州农业农村局及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农业机械报废,突出抓好农机维修店的监督管理,杜绝废弃机油污染环境现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阿图什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机的推广应用,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为建设农业强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经营的组织,克州宏光再生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废补贴、更新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并纳入在市统一操作。

三、补贴种类

在全市范围内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机、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铡草机、联合整地机、铧式梨、残膜回收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自走式瓜果类收获机等实施报废更新补贴。

四、报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机可申请报废:

(一)依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联合收割机报废技术条件》等,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申请报废,小型拖拉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0年,大中型拖拉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5年,履带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机动喷雾机使用超过10年,小型饲料粉碎机(配套功率≦18KW)使用超过10年,大中型饲料粉碎机(配套功率≥18KW)使用超过12年,铡草机使用超过10年。国家未明确规定报废条件的农机,由机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对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失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三)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机具。

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前后桥、机架机身等五大总成必须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登记注册的农机应确保报废补贴申请人信息与新疆农机监理网上平台一致,并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编号、车架号注册或无需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具身份信息。申请报废的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报废原因等作出书面承诺。

五、补贴标准及资金安排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克州农业农村局及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财政资金支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六、回收企业

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应以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也可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参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定》(NY/T2900-2022)等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回收企业由企业自主申请,经市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七、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

1.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就近交售给回收企业,并向回收企业提供《申请报废农业机械承诺书》。

2.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信息,拍摄机主与整机照片,以及车架号、发动机号、铭牌等照片,对报废农机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

3.回收企业收回机具铭牌,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签注“已收到机主书面承诺书,并向回收机具机铭牌”字样。

4.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和台账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当包括铭牌和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照片、拓印、视频等,保存期不少于3年。

(二)注销登记

机主持有效的《确认表》、号牌、行驶证、身份证等原件到拟报废农机登记市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农机牌证管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提供《申请报废农业机械承诺书》。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核对新疆农机监理网上平台信息系统的信息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报废办理注销登记”字样。我中心牌证管理机构应依据注销登记情况,建立报废农业机械台账。

未登记注册或无需牌证管理的农机。机主持有效的《确认表》、身份证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提供《申请报废农业机械承诺书》。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核对机具真实性和唯一性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报废”字样。

(三)兑现补贴

机主凭已签注的《确认表》和有效身份证,到市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申请农机报废补贴,市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对相关信息审核后交由市财政部门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农民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超过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农机数量不超过8台。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发现并会商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要细化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报废拆解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度、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监督。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推行便民服务。各乡镇街道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要增加结算批次,加快补贴兑付,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及时完成录入和兑付。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市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要好用好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今年自治州安排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相关资金,支持老旧农机报废补贴和更新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市农业农村局和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按照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督,通过定期调取回收企业视频监控等方式实行全链条监管,防止机具假报废、流入二手机市场。对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各乡镇街道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督,严格加强监督,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通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措施进行处理。

本《方案》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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