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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哈拉峻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1639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成立哈拉峻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主  题  词 食品安全 成文日期 2023-05-20 19:27
文        号 哈政发〔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05-25 19:28
发文单位 哈拉峻乡 发布机构 哈拉峻乡

行政村、办公室(中心)、学校、卫生院:

按照自治区食安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克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包保手册》以及《关于开展阿图什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培训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哈拉峻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乡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哈拉峻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主  哈力别克·阿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卜爱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员:邢尚书(乡行政执法办干部)

汪金龙(乡党政办主任)

江哈拉其·阿凡(乡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鹏伟(乡司法所所长)

塔依尔·托库(四级主任科员)

杨彦荣(乡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财政所)所长)

买买提司依提·甫拉提(乡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陈广良(乡综治办副主任)

斯尼别克·吐马(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干部)

贾鹏旭(琼哈拉峻村党支部书记)

郑晓聚(欧吐拉哈拉峻村党支部书记)

  静(阿亚克苏洪村党支部书记)

  胜(谢依提村党支部书记)

罗玉成(克孜勒陶村党支部书记)

赵东山(皮羌村党支部书记)

张晓庆(库铁列克村党支部书记

聂龙正(昂额孜村党支部书记)

胡晓帆(西里比里村党支部书记)

王军帅(坎阿热力村党支部书记)

陈啸华(亚孜鲁村党支部书记)

  欣(哈拉峻乡中心学校校长)

努尔艾力·艾尔肯(哈拉峻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行政执法大队,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哈力别克·阿力担任,成员由行政执法办干部组成。职责是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

一、食品委员会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全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三是领导协调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确定职责分工,督促各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四是分析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六是完成阿图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乡行政执法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统筹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上级部门执法、宣传教育、开展餐饮单位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治工作;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承担职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乡党政办: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做好全乡突发应急事件的上下沟通协调、重大食品安全活动及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应该承担的其他食品安全责任。

3.乡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负责幸福大院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专项整治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做好专项整治;负责安全生产检查以及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处置指导工作;应该承担的其他食品安全责任。

4.乡司法所: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引起的社会矛盾的调处;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安抚患者及家属情绪,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各类活动开展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普法活动。

5.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建立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投入品使用的生产记录档案,并按规定记录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投入品使用情况;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农业部门负责的有关食品安全的其他职责。负责做好动物的检疫防疫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畜禽私屠滥宰打击工作;与乡食安委办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应该承担的其他食品安全责任。

6.乡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财政所):根据财政、税收的有关政策,为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放心工程的实施提供必需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

7.乡综治办:配合派出所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协调查处抗法案件,大力支持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

8.乡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工作站):对全乡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管理;监督指导全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应该承担的其他食品安全责任。

9.乡中心学校:承担职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配合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学校食堂双随机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应该承担的其他食品安全责任。

10.乡卫生院:负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患者救治工作;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送工作。

11.各行政村: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协助执法部门做好辖区内群众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负责摸排全乡餐饮服务单位,无证无照的要督促其办理证照或者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小作坊排查、登记、管理工作。

阿图什市哈拉峻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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