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阿湖乡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0526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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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调整 分工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13:07 |
文 号 | 阿湖政发〔2023〕2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11:31 |
发文单位 | 阿湖乡 | 发布机构 | 阿湖乡 |
各村、五办、六中心: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阿湖乡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印发给你们。
阿图什市阿湖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阿湖乡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为充分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有关规定及自治区、自治州、市委有关要求,按照“党委职责不漏项、党政工作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使每名政府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责,结合我乡实际,现将阿湖乡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1.努尔买买提·阿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人选,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2.张斌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协助乡长抓好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人民政府常务工作、法治政府建设、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全面深化改革、审计等工作。分管乡党政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财政所)、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联系协调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派驻乡执法人员以及乡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谭阳光副乡长,负责残联、科技、工会、设施农业基地等工作。
4.程路副乡长人选,负责妇联、民政(社会救助)、新型农牧民养老统筹、劳动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分管乡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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