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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图什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采集评价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4-02 19:50 阅读

近日,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阿图什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采集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理解《方案》,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行业乱象整治攻坚与各相关部门职责有机结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行业乱点、难点、堵点,切实提升住建领域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制定依据

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三、制定过程

2023年3月中旬,阿图什市住建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草拟了《阿图什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采集评价实施方案》初稿,并多次对方案进行了修改。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组织机构、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工作要求”4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行业乱点、难点、堵点,深挖细查,严堵行业监管漏洞,切实以行业乱象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健全完善行业管控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住建领域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大整治建筑业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动,形成有效合力,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阿图什市建筑业违法违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

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以及因合同违约等,经仲裁机关裁决、人民法院判决或有关机关认定,承担侵权责任、受到民事制裁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因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贿赂等不正当行为招揽工程、串通招标投标以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经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及市住建部门查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移交检察机关起诉案件,涉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因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偷税、抗税、骗税、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经税务机关认定,责令限期改正,受到行政处罚,或因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因违法犯罪、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强买强卖、伪造国家公章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公安机关侦办打击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信息推送,实现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相关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仲裁、行政处罚等立案处理的,应依法依规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布,因涉密不能公开公布的案件应及时以书面材料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建筑市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发布,实现行业部门管理联动、联合惩戒。

三是明确各方主体,压实工作责任。本方案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项目建设活动以及承担中介服务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企业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注册执业人员等。

政策解读主体:阿图什市住建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王  鑫(阿图什市住建局(人防办)党组书记、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李成艳(阿图什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908-422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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