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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图什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12-31 18:50 阅读

近日,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阿图什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理解《实施方案》,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之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动员全市人民和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提高人群健康水平、提升市民幸福感。

二、制定依据

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

三、制定过程

2022年12月底,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草拟了《阿图什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并多次对方案进行了修改。从12月中旬开始,《方案》先后两次书面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10条,针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细化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方案》经报请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后印发至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年度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5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出发,动员全市人民和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宜居阿图什而努力。

(二)年度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完成,实现城市市政环卫设施明显改善,卫生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全力配合市爱卫办于2023年1月中旬完成创卫资料收集及州级评审工作,力争2023年3月底前通过自治区级调研审核,下半年接受国家初审和暗访,针对问题整改提高,接受并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力争2023年底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三)主要任务

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7大项45条指标,细化分解任务(见附件),确保达到各项创建指标要求。

1.完善市容市貌建设行动

(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收集以及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确保建成区每平方公里有3-5座公厕,做到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主城区彻底清除旱厕。加快旅游公厕建设,重点在景区及周边、特色小镇、游乐场所等新建、改扩建标准化旅游厕所,达到国家1A级以上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

(2)着力打造最有“颜值”城市。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等要求,以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公(铁)路沿线和河道水体、车站、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居民社区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等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拉乱挂等“十乱”现象,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市容顽疾,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措施。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打造智慧城市。

(3)加强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要求,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达到标准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农贸市场内分区合理规范,商品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水果、酱菜、调味品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区域标志明显;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实行从宰杀、处置、销售三区分离;生食与熟食、代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

(4)加强城市社区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全市“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各单位、居民小区卫生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组织,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物业单位要配合社区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小区居民创造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加快推进“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清运率100%。

(5)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推进燃煤锅炉、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油烟、施工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管理工作规范,数据统计与评价方法正确。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6)持续推进水污染综合防治。建成水源地污染来源防护和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置以及净水厂应急处理等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制定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符合国家要求,监测点位、项目、频次均符合国家和省环保厅主管部门制定的《环境监测要点》及《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到每年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7)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发改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采取秸秆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等综合措施,推进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杜绝露天焚烧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8)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全市医疗废弃物统一由阿图什市利康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弃物。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产生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将医疗废弃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提高重点场所管理水平行动

(9)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计划和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到等级评定公平公正。加大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五小”行业整治力度,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五病”调离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

(10)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学校卫生室建设达标,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保健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训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积极开展学生近视、营养不良、超重肥胖、龋齿、贫血等常见病的预防控制。

(1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要有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和工作场所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制度,有日常监测记录,有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3.保障食品与饮水安全行动

(12)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报告制度和报告体系,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切实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3)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卫生设施齐全,室内外环境整洁;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符合要求,无交叉污染;足量配备消毒、保洁设施,消毒保洁工作规范;有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生产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苍蝇;推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90%以上。

(14)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检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4.优化疾病防控和医疗服务行动

(15)加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目标。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加强流动人口免疫接种管理,居住满三个月以上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16)加快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要加快国家、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步伐,全民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至少每年为单位职工提供1次健康体检。实施全面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设置规范、相关资料齐全。

(17)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备基本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70%。

5.科学防治病媒生物行动

(18)建立完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制定出台《阿图什市2023年病媒生物防治达标实施方案》,实行专业队伍和群众性运动相结合,配合市上招标的专业病媒生物防治公司,重点对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河流、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等蚊虫孳生地和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公共厕所等蝇类孳生地)进行鼠防等设施统一建设、“四害”统一消杀,深入持久地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建成全市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

(19)积极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制定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阿图什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于3月、6月和10月对鼠密度进行监测;于3月、4-10月、12月对蟑螂密度进行监测;5-9月对蝇密度进行监测,6-9月对蚊密度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市创卫办,为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有效依据。

(20)加强对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治达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市民虫情报告渠道,建立完善病媒生物危害与控制咨询电话或(和)网站,对市民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相关问题有接访记录、有回访、反馈资料。车站、停车场、交通工具、医院、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和单位的病媒生物防治由其经营者负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对不履行病媒生物防治责任,病媒生物密度超标的单位,执法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6.提升群众健康素养行动

(2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完善以健康教育中心为核心,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履行政策咨询与建议、业务指导与培训、总结及推广适宜技术、信息管理与发布、监测和评价等职能;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栏目并每周至少播刊1次,开展各类针对性强的健康传播活动;车站、广场和公园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以社区为单位,每季度制作1期健康教育宣传栏。

(22)积极推进健康促进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县、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家庭等创建工作。大力推广“村级三件事”,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学校、企事业单位定期对学生、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服务。

(2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24)深入开展控烟工作。落实《阿图什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管理,城市建成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领导干部要做好控烟表率。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命名一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做到禁烟标识全覆盖。加强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建设、强化戒烟服务,组织开展好“5·31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7.强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行动

(25)切实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将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终有总结报告。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落实“每周一大扫,每月一排名,每季一通报”制度。

(26)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注重发挥好网络新媒体和12320卫生热线的作用,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对每一起受理的投诉坚持做到“及时批转、及时查处、及时办结、及时回复、及时报告”,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实施步骤

1.启动和筹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合市上全面完成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纂、上报工作,向自治区爱卫办提交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申请报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明确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发挥创卫动态管理平台作用,对创卫工作实行项目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层层签订创卫目标责任书,落实创卫工作和宣传保障经费。

2.全面发动和自治区级考核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动员,营造“全市创卫、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排查梳理,针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开展全方位模拟检查,拾遗补缺、攻坚克难,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做好自治区级国家卫生城市暗访、综合技术评估等各项迎检工作,力争通过自治区级评审并就指出问题整改提高,自治区向国家推荐。

3.全力冲刺和国家检查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1月)。全面进入迎接国家检查状态,严把薄弱环节、强化各项工作落实,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针对国家暗访组的反馈意见,全面抓好问题整改,重点把关做好技术评审必检单位和部位的整改提高,认真细致做好国家评审的准备工作。

4.获得称号和成果转化阶段(2023年12月-2023年12月)。确保通过国家技术评估,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建立完善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卫生创建工作成果,并深化开展健康城市各项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城市发展和品位、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指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在辖区和系统内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创建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单位既要分工负责又要互相协作。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创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承接工作任务,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落实创建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创建任务完成。

3.加大投入,保障创卫经费。把创建的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充分保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积极筹措创卫资金,保障创卫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任务。

4.大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在城区道路、社区、医院、广场、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利用各类宣传栏、展板、海报、横幅、工地围挡等载体,并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电子屏等各种传播途径优势,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参与程度。

5.严格督查问责。督查考核组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形式,实行“一周一抽查、半月一回头、一月一反馈”的层级督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下发督办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严格落实通报曝光、责任倒查、约谈质询、执纪追究等监督机制,对在创建工作中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干部通报表扬,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在创建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慢作为不作为、懒政怠政的干部建议组织调整,对工作严重失误或渎职失责,影响创建工作进程的,实施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具体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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