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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输等政策

来源 阿图什市商科工局 发布时间 2025-12-10 14:18 阅读

铁路货物运输。(1)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率平均每吨公里提高1.5分钱,即由现行13.01分钱提高到14.51分钱。调整后仍按(铁运﹝2005﹞4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2)大秦、京秦、京原、丰沙大等铁路(以下统称“大秦4线”)与其他铁路跨线煤炭运输,西康铁路、益湛铁路永马段、集通铁路、萧南铁路与其他铁路跨线货物运输,以及喀什—和田铁路、京广铁路广平段货物运输执行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大秦4线本线运输煤炭(指发、到站均在本线的煤炭)运价率每吨公里提高1.5分钱,即由现行7.51分钱提高到9.01分钱。(3)经兰新、南疆、青藏铁路运往内地方向的纺织品(含皮革、皮毛及其制品)、鲜活货物、农副产品、饮食品,在兰新铁路武威以路段、南疆铁路、青藏铁路免收铁路建设基金。(4)铁路货物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国铁普通运营线以国家规定的统一运价为上限(执行特殊运价的国铁线路及国铁控股合资铁路以国家规定的运价或浮动上限价为上限),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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