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优势产业风险补偿资金政策
| 来源 | 阿图什市商科工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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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风险补偿资金主要为纳入风险补偿资金白名单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同时,对白名单企业贷款发生的坏账损失由风险补偿资金、承保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按照50%、30%、20%的比例分担,政策执行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1.支持领域: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绿色矿业产业、粮油产业旅游产业、新型建材产业、绿色有机果蔬产业、优质畜牧产品产业、煤炭电煤化工、油气生产加工等所属经营主体、“一带一路”和乡村振兴的市场主体。
2.企业准入条件:①在克州依法登记注册1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规违法和其他不良记录、有稳定现金流、正常纳税的企业。②企业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具有和贷款金额相匹配的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且贸易背景真实有效。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涉及重大舆情、环保等风险事件,股权清晰且不存在权属纠纷。④企业必须具备按期偿还银行信贷资金本息的能力,对信贷资金有可靠的还款来源。⑤不涉足房地产、民间借贷等投资领域。⑥连续半年提供稳定就业人数不低于5人的(含5人),或新疆籍员工比例不得低于50%。
3.企业申请: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纳入风险补偿资金拟支持名录库,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州级对口单位形成“风险补偿金”拟支持名单,州级对口单位按月推送自治州财政局。
4.贷款额度:对单户企业的贷款额度,小型企业贷款额度在100—50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额度50—100万元,鼓励发放3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产业发展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克财金规〔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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