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生产加工扶持政策
来源 | 阿图什市商科工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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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的耕地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作物以种植冬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补贴对象为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1)中央财政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对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
(2)自治区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补齐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缺口后,实施小麦种植一次性补贴,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0元;对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
(3)其农作物补贴需由地方财政出资。——《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计〔2023〕14号)
2.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2021〕94号)
3.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给予80%的财政保费补贴。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主要包括:种植业(稻谷、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三大粮食作物<稻谷、小麦、玉米>制种),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南疆四地州的核桃、枣、杏、葡萄、苹果、巴旦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新财规〔2022〕10号)
4.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
5.对从事设施农业(种植业、渔业)、瓜菜产业的龙头企业,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对发展加工流通、冷藏保鲜,提升产能和质量效益等方面的贷款,采取先贷后补的方式给予支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新农产〔2023〕126号)
6.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奖励主体,绿色食品每个奖励0.5-0.8万元、地理标志农产品每个奖励1-1.5万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每个奖励8-10万元。——《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准化基地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农办安〔202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