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产业扶持政策
来源 | 阿图什市商科工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
1.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中央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储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的收储环节。在确保完成粮改饲面试的基础上,以实际收储量为核实依据,每吨优质饲草补助标准由各试点地(州、市)、县市农业农村局(畜牧)、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每吨不超过50元。
2.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良种补贴)项目。(1)良种肉牛补贴。对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户(场、小区)使用肉牛冷冻精液改良能繁母牛的给予补助,每头能繁母牛每年补贴2剂冻精,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对每剂冻精补助不高于20元,支持各地(州、市)、县(市)配套项目资金购置优质冻精。(2)种公羊补贴。对从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畜场购买种公羊(品种符合当地羊品种区域规划布局)的养殖户、草畜联营合作社、养殖合作社给予补贴。已享受过良种补贴或通过其他项目享受补贴的种畜不得重复补贴。种公羊补贴不高于1000元/只(其中湖羊种公羊不高于1000元/只,萨福克、杜泊种公羊不高于2000元/只)。
——《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相关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新牧函〔2024〕16号)
3.强制免疫补助资金。(1)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继续支持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注射、犬驱虫药投喂等动物防疫服务,保障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稳定。(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疫苗采购。支持采购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包虫病等强制免疫疫苗。支持采购牛结节性皮肤病疫苗。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克州2024年集中政府采购疫苗公开招标价。(3)动物常见病防控。对各地采购7种使用量较大的常规疫病疫苗(羊三联四防疫苗、山羊痘疫苗、羊传染性胸膜肺炎、无荚膜炭疽芽孢疫苗、II号炭疽芽孢疫苗、气肿疽疫苗、牛多杀性巴氏杆菌疫苗)给予部分补助,引导各级政府和经营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提高常见病防控能力。
——《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新牧函〔2023〕1060号)
4.饲草料产业发展项目补助。支持养殖企业/合作社及饲草种植、收获、加工企业/合作社(享受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的不得重复享受);具备条件的区内科研院校、技术推广单位。优先支持自治区优质饲草产业技术体系成员单位。苜蓿地参照高产优质苜蓿示范项目补助标准,每亩一次性补助600元,五年不得翻耕;其他一年生饲草料地参照粮改饲项目补助标准,从收储环节进行补助,每吨补助不超过50元;秸秆饲料化利用,参照粮改饲补助方式,从收储环节进行补助,每吨补助不超过40元;按照技术服务指导任务量对相关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给予补助。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优质饲草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牧函〔2024〕4号)
5.畜禽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支持新建和改扩建种公畜站,种公牛站建设项目申报单位需存栏一定数量在用种公牛,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重点支持与国家核心育种场联合育种的种公牛站,兼顾品种改良种公牛站。中央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超过40%,中央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高于1100万元,中央投资主要用于项目中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申报前期工作的通知》(新农办计函〔2023〕429号)
6.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支持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配套建设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优先支持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试点的地方,及跨行政区域收集处理病死畜禽的地方实施项目。每个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中央定额投资200万元,地方投资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不少于每个300万元。
——《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申报前期工作的通知》(新农办计函〔2023〕429号)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草原畜牧业生产模式转变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2024〕113号)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2024〕124号)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支持优质畜(禽)产品产业集群建设(畜牧种业保护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2024〕125号)等相关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