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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听证报告的公告

来源: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21 2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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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阿图什市发改委联合市住建局,于2026年10月14日下午(16:30)召开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听证会。会前,已按法定程序对参会报名方式、听证代表组成、收费调整方案等核心内容进行公开公告,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本次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14日,市发改委联合市住建局正式召开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听证会,会议严格按照既定议程规范有序开展:一是主持人致听证词,明确听证议程、听证纪律及注意事项,逐一介绍听证代表、听证人及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二是听证人详细解读《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成本监审报告》《阿图什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成本监审报告》及《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草案)》《阿图什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草案)》,说明收费调整的成本依据、测算过程及拟定标准;三是听证代表围绕听证方案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并就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开展深入论证和交流;四是有表决权的听证代表进行集体表决;五是听证主持人作总结发言,听证代表对听证笔录审阅无误后签字确认。

本次听证会应参会人员40人,实到40人,参会率100%,人员组成符合法定要求:其中经营者代表应到2人、实到2人,消费者代表应到20人、实到20人(含人大代表2人),相关单位代表应到17人、实到17人(含司法部门代表1人、相关政府部门代表17人),行业专家1人参会。本次听证会听证人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共4人组成,特邀州发改委代表1人、新闻媒体代表1人列席会议,全程监督听证过程。

听证过程中,全体代表立足阿图什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兼顾租户和运营企业合法权益,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收费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对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二、拟调整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阿图什市国泰公共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新锐园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本监审结果、周边地区收费水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公众消费承受能力,经充分研究论证,拟定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农村低收入进城务工)公共租赁住房1.5元/月·平方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普通进城务工、中小微企业员工公共租赁住房6元/月·平方米;新就业无房职工(行政事业、央企)公共租赁住房10元/月·平方米。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12.00元/平方米·月

三、听证会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经现场论证和集中讨论,40名有表决权的听证代表基本同意本次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同时结合我市行业发展实际和群众出行需求,对方案细化完善及行业规范管理提出3条具体意见建议,具体如下:

1.保障性租赁房什么时候申请?

2.保障性租赁住房押金怎么收费?后期入住时间有限制吗?有何标准?

3.保障性住房和供租赁住房合同已经签订了的住房,如文件在这个合同印发之前,那该合同期满之前的租金如何收取?2026年签订合同未到期怎么办?会不会补差价?长期拖欠租金或租户补缴租金时怎么计算租金?

四、听证会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市发改委联合市住建局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深入研究论证,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实际、政策法规要求及财政承受能力,区分采纳、部分采纳和不采纳情形,具体落实措施如下:

(一)予以采纳的意见建议(共3条)

1.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时间的建议:已予以采纳。目前群众可在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先行提交预约登记申请,待正式配租方案印发公布后,严格按照既定申请流程办理报名手续,实行常态化申请、集中批次配租的管理模式。

2.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押金标准及入住准入标准的建议:已予以采纳。相关押金收取规范、入住准入标准等细则,待市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获批后统一在阿图什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外公开、正式执行。

3.关于新旧租金标准衔接及欠费补缴的建议:已予以采纳。明确实行平稳过渡机制,已签约承租户合同存续期内按原标准执行,合同到期后续签统一执行新标准;新申请、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户直接执行新标准。历史拖欠租金实行分段核算收缴,新标准实施前产生的欠费按原标准补缴,新标准实施后产生的租金按新标准执行。

五、方案实施安排

市发改委联合市住建局将结合听证代表意见建议及采纳落实情况,对收费调整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阿图什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阿图什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向社会公布,再次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社会反馈意见后,完善形成《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审议稿)》、《阿图什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审议稿)》,与本听证报告一并报请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印发正式文件,通过阿图什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类官方宣传渠道向社会公布,明确收费调整具体执行时间;同步组织做好公租房、保租房收费标准政策精准宣传解读、社会公众全面告知等工作,确保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阿图什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平稳、有序落地实施,切实维护运营企业和租户的合法权益。

现向社会予以公告,如对听证报告和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4日)向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室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赛地古丽·太外库力0908-4265201、4222510。

附件:1.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阿图什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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