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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4 11:4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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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合理确定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召开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阿图什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初步拟定于2026年10月下旬。(具体听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人

听证人4人,其中设主持人1人,由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

四、听证名额构成情况

(一)听证会参加人数: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会代表40人。其中:消费者代表2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经营者代表2人、相关单位<部门>代表15人(市委、市政府、组织部、纪委、国资委、住建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市监局、司法局、信访局、幸福街道、光明街道、新城街道各1人),相关领域专家1人。

(二)旁听人员:2-3人。

(三)新闻媒体:2人。

五、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22人,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22人,委托市直各相关单位或者乡镇(街道)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产生;

3.相关单位(部门)代表:市直各单位(部门)推荐产生;

4.相关领域专家: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

5.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由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报名顺序确定;

6.新闻媒体:听证部门(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参加。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阿图什市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

2.热衷于公益事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较强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够代表消费者真实反映意见;

3.对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5.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14日至2026年9月28日。

(二)报名方式。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本听证会有关的利益方,可于2026年9月25日前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阿图什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室(或电话)报名。

联系人及电话:赛地古丽·太外库力0908-4222510、4265201

特此公告。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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