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对阿图什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批复》的通知
来源: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23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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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要求,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已经阿图什市十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决定废止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对阿图什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批复》(阿发改规字〔2023〕1号)。该文件自2026年5月17日起废止,不再执行。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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