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阿图什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清单
来源: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1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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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文件依据(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 管部门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1、医院指定的就诊、复诊车辆4小时内免费,超过4小时以内的收费2元;2小时以内按2元收取,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1元,超出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24小时内)最高收取10元。 2、各种小型机动车2元/2小时,车辆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费停车;2小时以内按2元收取,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1元,超出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24小时内)最高收取10元。 |
阿发改字〔2024〕102号 阿发改字〔2024〕34号 阿发改字〔2025〕111号 阿发改字〔2019〕208号 阿发改字〔2022〕179号 |
价格主管 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各种小型机动车2元/2小时,车辆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费停车;2小时以内按2元收取,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1元,超出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24小时内)最高收取10元。 | 阿发改字〔2019〕208号 阿发改字〔2022〕179号 |
价格主管 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二、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 | 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等)1.25元/立方米。 |
阿政规〔2025〕1号) | 县(市)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 1、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工业用水、餐饮、美容美发等经营服务用水以及基建用水等)2.25元/立方米。 2、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洗车<自助洗车>、地毯清洗、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养生馆、游泳馆、洗浴、桑拿、足浴用水、高尔夫球场用水等)9元/立方米。 |
是 | 否 | 否 | ||||
| 三、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住宅)1.4元/人/月;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1元/人/月(农户垃圾处理费按照生活区垃圾处理费计算)。 |
阿计价字〔2006〕24号 阿发改字〔2021〕112号 |
价格主管 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一)城市: 1、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教学区)1元/人/月(由单位承担); 2、商业区:(1)商品交易、加工和修理行业0.9元/月·平方米;(2)休闲娱乐行业0.3元/月·平方米;(3)餐饮等行业1元/月·平方米;(4)摊位管理行业:农贸市场经营禽、鱼、肉、蛋、蔬菜、瓜果及其他摊位10元/月;冰棍、烤红薯摊位10元/户·月;修表、钉鞋摊位5元/月;夜市摊位10元/户·月;(5)营运车辆7座以下(含7座)5元/月、7座以上10元/月; 3、建筑垃圾3元/吨。 (二)农村: 1、行政事业单位0.1元/月/平方米(由单位承担); 2、商业区:(1)商品交易、加工和修理行业0.9元/月·平方米;(2)休闲娱乐行业0.3元/月·平方米;(3)餐饮等行业 1元/月·平方米;(4)摊位管理行业:农贸市场经营禽、鱼、肉、蛋、蔬菜、瓜果及其他摊位10元/月;冰棍、烤红薯摊位10元/月;修表、钉鞋摊位5元/月;夜市摊位10元/月; 3、学校、幼儿园、幸福大院1元/月/人(由单位承担)。 |
是 | 否 | 否 | ||||
| 四、住房物业管理费 | 物业服务收费 | 未成立业主大会普通住宅小区,执行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多层不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45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0.55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0.65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0.75元/月·平方米。 2、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1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1.3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1.7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2.2元/月·平方米。 |
阿发改字〔2022〕179号 | 价格主管 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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