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阿扎克镇葡萄基地土地规范管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阿图什市阿扎克镇葡萄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土地管理秩序,盘活闲置土地资产,明确土地使用权属与各方权利义务,保障种植户合法权益,促进基地农业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益,现就葡萄基地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及无主荒地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工作
(一)签订目的。通过签订规范的土地租赁合同,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厘清土地使用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支付方式等核心事项,避免土地权属纠纷,保障葡萄基地土地有序利用,为种植户提供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推动葡萄基地林果产业提质增效。
(二)签订期限。请葡萄基地内各种植户于本公告相关要求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市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合同签订手续,逾期未签订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葡萄基地土地使用权,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并按相关规定处置。
(三)所需材料。个人种植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若有土地产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登记证明等相关权属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家庭种植,需提供家庭主要成员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如户口本)。
单位/集体种植主体(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权属相关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确权材料等)、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如有相关原有合同或资料,需携带原件至办理地点。
(四)签订地点。新城街道小微产业园阿图什市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办公楼4楼(阿图什市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区)
二、无主荒地处置工作
(一)权利主张告知
凡认为对葡萄基地内相关闲置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权利主张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联系阿图什市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权利信息核对、主张登记等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新城街道小微产业园阿图什市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办公楼4楼(阿图什市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区)
所需材料:权利主张人需携带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单位为本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相关证明文件(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赁合同、确权登记材料等)及其他可佐证权利归属的材料。
逾期处理:逾期未联系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无法核实权利归属的,将视为无明确主体的闲置荒地,市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公开处置流程。注:土地竞拍后对于地上附着物及相应附属设施,相关方不给予任何损失赔偿。
(二)处置方式
对于经规定期限核查后,确认无明确权利主张人或权利主张无法核实的荒地,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渠道组织挂网竞拍。
竞拍公告发布渠道: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网、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公告将明确荒地具体位置、实测面积、竞拍起价、报名条件、竞拍流程、成交后的权利义务等详细内容。
竞拍后续要求:竞得人需在成交后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相关协议,足额缴纳成交款项及相关税费,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合法合规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确保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竞拍地具体位置:阿图什市阿扎克镇葡萄基地,共53个地块。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材料提交规范。相关权利人及种植户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土地相关权利或租赁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相应资格,收回土地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咨询反馈渠道。如对合同条款、办理流程、荒地处置等相关事宜有疑问或异议,可在工作日(10:00-14:00,16:00-19:30)前往新城街道小微产业园阿图什市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办公楼4楼(阿图什市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反馈。
(三)工作原则。本次葡萄基地土地规范管理相关工作(含合同签订、荒地处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相关工作完成后,各方均需严格遵守相关合同约定,自觉履行权利义务,共同维护基地生产经营秩序。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