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来源 |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
为深入推进阿图什市住房保障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根据克州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及《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阿政办发〔2025〕2号)文件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决定在阿图什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整治公租房领域突出问题,通过治理重点难点、排查问题线索、查处典型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完善规章制度,持续整治公租房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不断提高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在公租房建设管理、审批分配过程中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整治:
(一)公开公示不到位方面
1.当地公租房房源、分配条件等信息,未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单位)、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等向社会公开的。
2.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未向社会公示的。
(二)违规分配、审核方面
1.未制定或未及时调整公租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租金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的。
2.在合理轮候期内,未将本地符合条件的低保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
3.在公租房准入过程中,不按规定办事,批条子、打招呼、收受好处、优亲厚友,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住房保障的。
4.在公租房审批过程中,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的。
5.住房保障受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有房源情况下将本来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拒之门外的。
(三)违规租住、转租、转借方面
1.在人员资格审核中,住房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住房支付能力)明显超出当地准入标准的。
2.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违规租住公租房的。
3.采取贿赂、欺骗等手段获得住房保障的。
4.故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长达6个月以上的。
5.保障对象违规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的。
6.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的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
(四)违规管理使用改变用途方面
1.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擅自改变公租房居住用途的。
2.保障对象将公租房用于生产、经营等改变居住用途的。
(五)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方面
1.因违规或不符合保障条件,群众有反映、举报,未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的。
2.群众合理诉求没有及时解决的。
三、举报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08-4222770(市住建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908-4222437(市城镇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举报地址:阿图什市松他克南路22号市住建局
举报箱位置: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南湖社区、安居社区、群众路社区、建设路社区门口,幸福街道环城南路社区、人民路社区门口,新城街道阿扎克社区门口。
四、法律责任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监督,积极举报公租房违规违纪线索,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及时予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