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逾期未延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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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注销2家道路运输企业已失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上述企业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证或将注销的证件交回至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08-4222319
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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