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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结果公示

来源 阿图什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 2019-04-10 16:13 阅读

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州卫健委高度重视,迅速下发《全州卫健系统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扎实开展百日行动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卫健委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县(市)卫健委、卫生监督所、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县(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工作专班,积极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工作。

二、扎实开展整治

(一)加强宣传部署。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县卫健委及时下发《“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是社会各界实习了解“保健”市场乱象的危害,积极参与抵制“保健”市场乱象行为。

(二)加强底数摸排。安排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相关数据,掌握辖区有关情况,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式监督检查。

(三)加强业务指导县(市)卫生监督所采取上门指导、下发规范的表格、完善监督检查的内容指导、达到县(市)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内容,有序的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

(四)加强监督执法。通过业务技术指导,从2月至今,县(市)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按照时间节点,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目前工作进展情况较好。全县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 78家(其中宾馆酒店 60家、美容场所 26 家),医疗机构41家(乡镇卫生院22家,民营医院17家、社区2家)出动监督检查人员90 人/次。

(五)加强责任追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中,对不负责任、敷衍塞责,消极怠慢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持续开展检查

我们将按照上级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专班运作,强化巡查,努力完成“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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