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帕米尔”资助项目申报流程?
来源 | 阿图什市教育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
(一)申请: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填写对应项目申请表,符合“雨露计划”条件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附件2),每年3月1日前完成申请资料提交;其他学生填写《克州“帕米尔”助学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请资料提交;符合“中国茅台·国之栋梁”“金秋助学”“爱心天使”“滋蕙计划”等资助项目条件的学生由各县(市)组织填写相对应申请表(附件3-6),具体申报时间根据对应项目文件要求完成申请资料提交。
(二)审核:各县(市)教育、乡村振兴、民政、人社、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归口审核。县(市)教育局要会同各相关部门,统筹做好大学生各类资助项目的审核工作,切实根据克州“帕米尔”助学资助项目统一标准做好评审工作,审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三)公示:按照资助对象类别,各归口部门对本部门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设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各归口部门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
(四)发放:归口部门对审核通过的资助对象,统一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账户。
(五)报备:根据资助项目要求,将资金发放情况按照克州“帕米尔”助学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7),归口报备至州教育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并做好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