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首次申领办事指南
来源 | 自治区公安厅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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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普通护照首次申领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业务编码 | 163001001 |
到现场办事次数 | 公民符合法定申请条件、材料齐全且领证方式选择邮寄可只跑一次 |
服务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第六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 | |
实施机构 |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实施机构性质 | 国家行政机关 |
法定办结时限 |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经审核后,符合签发条件的自受理录入系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签发时间为20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 |
承诺办结时限 |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经审核后,符合签发条件的自受理录入系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签发时间为20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经审核后,符合签发条件的自受理录入系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签发时间为20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 |
中介服务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无 |
权力来源 |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结果样本 | |
收费标准 | 普通护照120元/本 |
收费依据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9]914号 |
申请材料 | ①《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
②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 | |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
⑤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
⑥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军人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 |
⑦与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 |
备注: | |
1、申请材料1和2可在受理窗口自动生成并打印,无需申请人自行准备。 | |
2、申请材料3-7须在前往受理大厅时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
2.出入境受理机构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
3.出入境审批机构进行审批,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 |
4.申请人领取证件并缴费。 | |
办理形式 | 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
审查标准 | 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 |
通办范围 | 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
预约办理 | 是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地点 | 见公安厅互联网站《新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接待室(大厅)信息表》 |
办理时间 | 见公安厅互联网站《新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接待室(大厅)信息表》 |
咨询电话 | 见公安厅互联网站《新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接待室(大厅)信息表》 |
监督电话 | 见公安厅互联网站《新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接待室(大厅)信息表》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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