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便民服务 > 户籍管理 > 户政业务
  3. > 正文

出生申报办事指南

来源 新疆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2-03-08 12:48 阅读

事项名称

出生申报(婚生新生儿)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业务编码

000709021000

到现场办事次数

1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依据文号: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
条款号:第七条
条款内容: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实施机构

阿图什市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大厅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中介服务

网上办理深度

IV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结果名称

户口簿

结果样本

暂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1.《生育服务证》(证件上钢印和公章红印齐全) 2.《结婚证》 3.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首页 4.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正面

5.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反面 6.《出生医学证明》 7.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本人页 8.血型化验单

办理流程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出生申报(婚生新生儿)

办理形式

自主申报

审查标准

出生证、生育服务证齐全的婴儿,网上申报须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新生儿父母为同一民族,如非同一民族请持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申请人必须为父母其中一方,且新生儿随申请人一方落户。

通办范围

全市

预约办理

可以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可以,到付

办理地点

阿图什市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00 (冬季)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19:30 (夏季)

咨询电话

0908-4222754

监督电话

0991-5586183

申请条件

婴儿母亲或父亲一方为新疆户籍。


解读文章
b80aebd956984f23ae57194042a7fc3a
4c237849585a4817945e6182ca4dd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