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期)
索 引 号 | K45890655/2025-0025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16:37 |
名 称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期) |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抽检信息通告 |
来 源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涉及阿图什市2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阿图什市惠多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黄冰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抽样检验,日落黄、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4日向阿图什市惠多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XZJC240026-GFD4370),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黄冰糖8.7公斤。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黄冰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本局经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阿图什市赤心鲜肉店经营的黄冰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抽样检验,日落黄、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4日向阿图什市赤心鲜肉店送达了《检验报告》(№:XZJC240026-GFD4369)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黄冰糖6.0公斤。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黄冰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本局经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