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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ATS029-2021-00015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8-01 11:39
名        称 公司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成文日期 2022-08-01 有  效  性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注销登记 办事
来        源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要素

内容

事项名称

公司注销登记事项

办理主体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注销登记事项的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核3.办结

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1.办事大厅注册用户名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www.xjaic.gov.cn)-企业网上登记-注册-按顺序录入信息提交

2.新疆工商(www.xjaic.gov.cn)–网上办事大厅-用注册用户名进行登录-变更(备案)登记-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根据申请内容选择企业类型-CA验证/执照验证-全程电子化-按顺序录入信息-提交

3、电子签章流程(1)新疆工商(www.xjaic.gov.cn)–网上办事大厅-用注册用户名进行登录-待签章按顺序进入-选择微信或支付宝-进入电子签章-签章完毕后-提交(2)、手机微信关注新疆工商(3)、进入新疆工商-业务办理-实名签章-按顺序录入信息-签章即可

窗口办理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材料说明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新疆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xjaic.gov.cn)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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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6.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4项材料,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办理地点

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帕米尔路西3院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20号窗口,邮编:84535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时间:10:00~13:30,16:30~20:00;冬季时间:10:00~14:00,16:00~19:30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办事结果

符合定,予以办理、不符合规定,补正材料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监督渠道

0908-4212105

联系电话

0908-421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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