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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旅游业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4-00139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旅游业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成文日期 2024-01-24 11:58 发布日期 2024-01-24 12:08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餐饮、旅游业经营者:

为规范我餐饮、宾馆酒店价格行为,营造阿图什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助力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规章,现就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餐饮、宾馆旅店、零售商品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餐饮服务场所(或餐饮小食店)的菜单和电子显示屏等有形载体所标示的菜品价格及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明码标价的要求,字体大小清晰醒目,菜品单价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零售商品使用的商品标价签,必须完整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要做到一品种一标价签。

三、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运用定价权。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规范要求从事餐饮服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供餐、消毒、环境卫生等环节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就餐安全。

五、依法制止餐饮浪费。各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采购、贮存、加工、供餐全链条的制止浪费制度,降低经营成本,合理制定小份菜收费标准,让利于民,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从而吸引更多市民到店消费。服务人员在点餐过程中要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防止浪费。

、树牢文明诚信经营理念。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本着诚实守信原则,落实好社会责任,大力推行小份饭、半价菜,建立反对食品浪费的奖惩措施,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各餐饮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虚假促销宣传以及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

(二)采取特价菜、打折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有限定条件或附加条件的,未事先明示或告知消费者相关条件,诱导消费;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四)采取抬高等级变相提高菜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五)误导欺诈行为。各餐饮服务提者收费标准中含有引起误导、歧义的表述。服务人员点餐过程中应对饭菜价格、服务收费等尽到告知义务,避免引起误解。不得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服务和菜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关于收取一次性餐具费用(经营者提前告知顾客,由顾客自主选择是否选择收费餐具,如顾客不选择收费餐具,必须提供免费餐具和纸巾)、禁止收取餐巾纸费用、不得限制顾客自带酒水行为。

、各宾馆酒店行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线上、线下没有同时公示当天房价;

(二)对客房价格恶意炒作,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三)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

(四)利用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情况,额外收取费用,变相抬高价格,降低服务质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未对房价外的收费商品或服务在显眼位置标示收费价格;

(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住宿。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依法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对发现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广大消费者如有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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