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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州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2714 主题分类
名        称 开展全州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6-20 18:34 发布日期 2023-06-20 18:42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值南疆旅游旺季,为进一步加强全州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及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规范价格行为,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规范许可。对新申请的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审查细则,严格审查,依法给予许可。对旅游景区及周边的农家乐、小餐饮等短期经营的,可以依法给予六个月许可或者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依法依规尽快办理。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要加强帮助指导力度,不能搞一刀切,一拒了之。

(二)抓好整改,规范经营。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尤其是网红旅游打卡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对拒不落实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一是严肃整治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点治理食品经营单位未在显著位置亮证经营以及无证经营等问题,严肃查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和擅自改变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类别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肃整治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治理各类食品经营者未落实或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对存在食品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餐饮晨检、消毒、自查、过程控制等未落实、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不规范、无法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等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整治,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对销售“三无”、过期、腐烂、霉变食品等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单位,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未经检疫肉类等原料,严禁加工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存在销售散装食品没有防蝇、防尘、防二次污染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的食品经营者,采取措施,整改规范。四是集中整治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差的问题。重点治理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墙面地面屋顶破损、起皮、积垢,杂物乱摆乱放,冷冻冷藏、消毒保洁、案台及油烟净化排放等设施设备内外积垢积油,餐厨垃圾桶无盖等卫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五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管控。重点治理经营场所设施不符合要求,布局功能不合理,需要冷冻冷藏的食品未按规定条件贮存,清洗消毒设备不齐全,食品添加剂管理未严格落实“五专”等问题,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生熟食品混放,严禁生熟刀具、案板、盛放容器混用。六是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餐饮具自行进行清洗消毒的,重点检查是否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运用快速检测设施检测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合格。餐饮服务提供者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重点检查是否使用消毒服务单位集中消毒统一配送餐饮具。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七是严格规范价格秩序。重点检查景区门票、娱乐等收费标准是否对外公示,门票是否按照公示的标准规范收取,娱乐项目收费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捆绑消费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风险分级,科学监管。要学懂吃透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原则和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逐户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评分,充分利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软件,持续推进风险评定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开展,在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有效提升科学监管效能。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3年6月20日一6月30日)。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排查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精心安排部署。

(二)治理规范阶段(2023年7月1日一10月15日)。坚持问题导向,以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及其周边商场、超市、食品店、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等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地方特色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端午节、古尔邦节、中秋节和“十ー”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旅游高峰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治理,切实解决影响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0月15日-10月31日)。针对问题的根源,梳理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继续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强餐饮服务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技能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周密安排部署。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州旅游产业健康发展。要充分认识到旅游景区及周边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分步实施,逐步规范,通过专项整治,不断提升我州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强化日常监管。根据辖区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实际情况,结合旅游景区人员流动性大、游客参与度高、季节性强的特点,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采取网格化监管的办法,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高风险食品的集中检查,依法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发布监督抽检信息。强化景区内外食品小摊点、小餐饮、小食杂店的日常巡查,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高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水平。

(三)强化培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压实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依法诚信经营理念。

(四)畅通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对消费者有关旅游景区、网红旅游打卡地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积极应对,确保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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