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局 > 事故通报
  3. > 正文

关于阿图什市阿扎克镇发生孩童溺亡的事故报告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338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4-16 12:38
名        称 关于阿图什市阿扎克镇发生孩童溺亡的事故报告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来        源 阿图什市政府办公室

2023415日在我市阿扎克镇辖区托万伊什塔其村与园区相交的大桥附近的蓄水池发生一起孩童溺亡事件,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2341518:26左右,在我市阿扎克镇辖区托万伊什塔其村与园区相交的大桥附近的蓄水池发生一起孩童溺亡事件,该蓄水池为阿扎克镇托万伊什塔其村为储存葡萄地灌溉用水所挖,面积约50方米,水深约2米,四周均有铁丝网进行围绕且铁丝网四周均放置“水深危险,当心落水”维汉安全标识。经核实,本起溺亡事件孩童户籍为吐古买提乡巴什苏洪木村异地搬迁至新城街道阿扎克社区居住,具体相关信息如下:买某(溺亡孩童),柯尔克孜族,身份证号为65300120**2415,现住地址为阿图什市新城街道阿扎克社区,户籍地址为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巴什苏洪木村。家庭情况为:溺亡孩童父亲已去世多年,母亲姓名为昂某,女,柯尔克孜族,身份证号为653021**2428

二、事故原因

经现场核查,该溺亡孩童买某与另外一名孩童于202341516:00左右从新城街道出发到阿扎克镇托万伊什塔其村与园区相交的大桥附近的蓄水池玩耍。买某不顾同伴劝阻和安全标识提醒擅自翻越蓄水池护栏下水游泳。由于买某自认为该蓄水池积水不深且不听劝阻翻越铁丝网下水外加自身水性不熟,造成溺亡事故发生。随行同伴看买某下水后在水中挣扎,遂进行呼救。阿扎克镇托万伊什塔其村附近玩耍孩子听到呼救,跟随呼救者对买某进行施救,未能救起。于是找附近村民达某进行求助,阿扎克镇托万伊什塔其村村民达某到达现场后将其救出,另一名村民吾某于202341518:22左右拨打110进行报警,托万伊什塔其村民警于202341518:26左右到达事故现场。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本次孩童溺亡事故在我市辖区内造成不良影响,这也给我市在安全管理上敲响了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是对辖区所有水渠、蓄水池、鱼塘等涉水区域进行排查,对于没有张贴警示标志或标识不清的第一时间进行更换;二是加大防溺亡宣传的力度,对水渠、湖泊或蓄水池等易孩童溺亡的地区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三是每天安排有关人员对辖区涉水区域进行巡查,发现下水游泳的对乡镇(街道)进行提醒。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