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1517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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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事故 隐患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18:29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20:15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应急管理局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自治州、阿图什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阿图什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艾合买提·买买提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阿图什市专项行动工作;定期听取阿图什市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监督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阿图什市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魏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方舒同志兼任。
二、主要内容
聚焦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建设施工(含城镇燃气、自建房)、冶金工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5日前)。阿图什市安委会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检查要点,明确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统筹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检查细则,细化专项行动内容,完善整治措施,全面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指导(2023年5月16日-7月31日)。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8月1日-9月30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严格规范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建立健全差异化执法模式,大胆放手“好”的企业自主管理,聚力抓住“差”的企业重点监管,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于5月24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形成的制度措施分别于8月2日、12月2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