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和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4372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09 16:15 |
名 称 | 关于开展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和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
文 号 | 阿党审办经责通〔2022〕9号号 | 主 题 词 | 经济责任 审计 |
来 源 | 阿图什市审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关于委托对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阿党组干字[2022]234号委托书,由阿图什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阿图什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开始,对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2018年11月至2022年6月,原党组副书记、局长2016年5月至2022年5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指定1名总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有关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请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和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在审计组进点5日内,向审计组提交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
审计组组长:艾尼瓦尔·木台来普
审计组成员:张洁(兼职廉政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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