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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审计局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索  引  号 ATS024-2021-0000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阿图什政府网 发布日期 2021-11-09 19:31
名        称 阿图什市审计局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阿图什市 审计局 档案管理 管理制度
来        源 阿图什市审计局

阿图什市审计局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的审计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结合我市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在审计业务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记录,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物证据,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二、我局的审计档案工作由办公室主管,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审计组负责制。贯彻“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的原则,以确保档案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在审计工作中,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红笔书写文件和材料(包括拟稿、领导签署意见等),以确保档案字迹清楚,具有耐久性。

四、审计项目档案立卷归档程序为:

(一)审计组组员应将在审查无误的与审计档案相关的材料(含审计工作记录、有关事实表格、事实汇总表格、取证材料、审计法规依据摘抄等审计过程材料)送交审计组长;

(二)审计组长将经审核无误的审计档案相关材料进行归集鉴定,进行组卷,送交局法规科进行审查;

(三)法规科主要对审计项目案卷的组卷(排列)顺序,案卷材料的齐全、完整(案卷表格,材料是否用足)进行审查,不齐全的,填制审查意见,返回审计组,由审计组长补齐;

(四)经局法规科审查无误的审计项目案卷,审计组长在填制卷内目录后,进行立卷装订。案卷装订规范按档案法规执行;

(五)审计组长将案卷装订,封面填制齐全,及时送交局档案员入库保管。

五、审计文件材料应当按照审计文书取证材料项目计划与总结、备查材料4个单元进行排列。

六、审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审计文书材料: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结论类报告,及相关的审理意见书、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纪要、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等。t>

(二)取证类文件材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取证单、审计证据等。t>

(三)审计项目计划与总结类文件材料:上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政府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审计通知书和授权审计通知书等。t>

(四)备查类文件材料: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该审计项目审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等不属于前三类的其他文件材料。

七、审计文件材料按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一般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个卷。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八、审计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一)正件在前,修改稿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九、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项目审计案卷的保存价值确定,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案卷进行销毁处理,凡需销毁处理的案卷均应建立登记、审批、监销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销毁。

十、建立各类档案借阅登记簿,借阅档案应随时登记,以备查考。凡需将审计档案借出局或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应由本局主要领导审批。

十一、档案工作的时限要求:

(一)审计组长对审计项目档案的组卷,一般在项目完成后的十五天内完成,特殊情况在项目完成后的30天内完成;

(二)法规科在接收项目档案报审后的三天内审毕,对合格档案返回审计组长归卷,不合格档案返回补齐文件材料;

(三)审计组长对经法规科审查合格的档案,须在五天内装订完毕,情况特殊,案卷多的在15天内装订完毕,送局档案室保管;

(四)借阅档案的,有关借阅人员应在借阅之日起的五天内归还,特殊情况应在借阅之日起的10日内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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