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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4-0217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8-30 20:26
名        称 2024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养殖 无害化 补助
来        源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克财农〔2023〕24号)要求,现制定经费使用方案如下:

一、使用方案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为30.122万元,其中,购买强制免疫社会化服务补助29.75万元(5409.09元/人·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0.372万元(80元/头)。

1.根据《方案》要求,经费分配为29.75万元用于购买强制免疫社会化服务,补贴对象为全市55名聘用制村级防疫人员。

2.0.372万元经费用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照80元/头标准补助。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为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经费补助顺利完成、资金合规使用,发挥资金预期效益。决定成立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专班,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穆萨江·合力力(市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张  旭(市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吐尔洪·米吉提(市畜牧兽医站站长)

      赵  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买买提艾力·吐尔逊(市畜牧兽医局会计)

三、工作要求

一要做好全市动物疫病春秋集中免疫、疫情监测、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扑杀),有序推进防控、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两条底线,确保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强制性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要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疫情监测、突发重大疫情应急处置等职责,做到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扑杀畜禽需要补偿和无害化处理应补尽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继续稳定发展。

三要结合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防控、疫情监测、预警预报、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职能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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