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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30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9-22 10:42
名        称 阿图什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农业 生产
来        源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阿图什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式,根据《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2023年克州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实施原则。一是坚持聚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大支持推进力度。二是坚持聚焦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坚持带动农户发展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生产难题。三是坚持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二、项目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等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提高技术到位率、服务覆盖率和补贴精准性,推动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2023年,阿图什市计划补助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68万亩以上,项目资金168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实施对象: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分别确定,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应合理确定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项目服务对象要突出小农户,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连续支持的同一主体同一环节可逐步降低补助标准。同时,要做好与现行其他涉农专项资金支持环节的政策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本市范围内的小麦收割与小麦秸秆回收服务价格每亩195元,按照自治州实施方案要求巩固提升县补助不超过40%的,阿图什市通过多方了解,征求农民和社会化主体意见,补助金额制定为27%,每亩补助52.65元,今年完成任务31908.83亩。

(二)项目实施组织: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农牧机械农民合作社)。

(三)项目补助标准:各项目乡镇应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科学确定补助环节和财政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巩固提升县原则上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巩固提升县不超过130元)。

(四)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五)项目补助方式:采用购买服务或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根据当地小农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需要,开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模式的专业化农业生产服务。获得扶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时,必须扣除项目资金补助部分,以减轻小农户等服务对象的负担。

四、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明细

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用于实施小麦收割与小麦秸秆回收服务。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2023年克州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阿图什市计划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任务面积不小于1.68万亩。通过前期调研分析和项目论证,并经会议研究,2023年阿图什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重点分配至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民笑笑农牧机械农民专业合作社、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金穗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阿图什市顺路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阿图什市新家乡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实际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为3.19万亩以上。

五、实施流程

(一)选定服务组织。深入调研了解小农户和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基本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后,在市域内外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二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二)签订服务合同。选定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

(三)提供作业服务。选定的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核算各环节的服务面积,确保项目任务面积保质保量完成。

(四)拨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局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农业农村局向同级财政局申请,按照服务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五)开展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市财政局,收集整理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主要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项目方案重点考核其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制度建设、开展宣传培训等情况;绩效重点考核生产托管面积完成情况和实施环节、服务对象是否合规、服务质量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严格把握项目进程,保证项目按时完成,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市农业农村局要结合项目实施,研究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行业准入条件,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规程指引或服务标准,服务合同文本,验收标准等,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

(二)督促指导、确保实效。监督项目的落实和实施,根据工作进度适时检查项目宣传发动、实施进展、实施成效等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按照财政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取消服务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做好宣传引导。一是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题培训,对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组织实施、推进思路和专业技术服务业务等进行培训。三是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模式、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附件:

1.2023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名制管理责任落实表

2.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1

2023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名制管理责任落实表

项目主管(监管)责任人姓名及职务

项目实施(监管)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负责人联系方式

阿图什市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木沙江·亚苏甫

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党支部书记买买提明·扎依提

18129189555

13779038055

    附件2

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

县(市)/单位

任务面积(亩)

项目资金(元)

阿图什市

31908.83

1680000

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民笑笑农牧机械农民

专业合作社

15908.83

837600

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金穗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3025

159266.25

阿图什市顺路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6975

367233.75

阿图什市新家乡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6000

3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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