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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4号建筑用砂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2-00794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新疆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4号建筑用砂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主  题  词 建筑用砂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2-01-18 11:23
文        号 〔〕水保字[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2-01-19 11:07
发文单位 阿图什市水利局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水利局

阿图什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疆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4号建筑用砂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新疆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4号建筑用砂矿项目位于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东侧,直线距离约17公里处,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为建设生产类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矿区面积60.07hm2,本项目属于小型砂石矿,设计生产规模为45m³/a项目202110月开始施工,于202112月底建成投产,建设总工期3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地貌单元为冲洪积平原区,水土流失为轻度风力侵蚀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结论。

(四)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责任范围60.07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4.63hm2。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1露天采场区截排水沟583m(主体已实施)洒水102.27m3(主体已实施)。

2、排土场区:防尘网苫盖986m2(主体已实施)。

3工业场地区:土地平整1.3 hm2(主体已实施)机械压实1.30hm2(主体已实施)洒水18.9m3(主体已实施)。

4场内道路区洒水2.94m3(主体已实施)。

5办公生活区土地平整0.21hm2(主体已实施)洒水4.41m3(主体已实施)。

6进场道路区洒水1.05m3(主体已实施)。

7供水管线区土地平整0.72hm2(主体已实施)防尘网苫盖1132m2(主体已实施)。

8输电线路区土地平整0.81hm2(主体已实施)机械压实0.81hm2(主体已实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时段、方法及频次,监测时段为施工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202110月至202212月,共布设2个定点监测,1个背景值监测,6个调查监测点。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1.5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投资13.54万元,本方案新增概算投资17.64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3.54万元,临时工程费2.41万元,独立费用17.64万元,基本预备费1.0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9450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下阶段水土保持后续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三)本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发生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四、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应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附件:1新疆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4号建筑用砂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20221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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