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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货物运输、物流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ATS016-2020-0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阿图什市货物运输、物流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主  题  词 阿图什市 货物 运输 物流企业 防控 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9-12 00:00
文        号 阿交字〔2020〕37号 发布日期 2020-09-13 18:30
发文单位 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并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局货物运输物流传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预防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以下几点要求:

一、复工前准备三到位

1、防控措施到位。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负责人工作职责,完善职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隔高观察和送医治疗等措施。

2、职工排查到位。各企业要对每一名职工返岗前14天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无疫区往来史、无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方可上岗;对有疫区往来史、与确诊(疑似)葡例有密切接触史的,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要准各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到位,并至少能够满足一周所需;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相对独立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

二、复工后管理六到位

1、测温管理到位。要严格实行人人测体温原则,在岗员工必须测温监控并做好记录,每天员工测体温次数不少于3次。

2、外来人员管理到位。对外未人员,严格实行登记制度,

包括姓名、体温、未访目的、来源地、来访时间、联系方式等内容,外来人员业务办理完毕后,安排人员送出,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走动、逗留。

3、严格实行工作场所、车辆及货物消杀制度,工作区域、会议室、公务用车、货物等有消杀记录;场所每天一次、车辆每趟一次、货物每批一次消杀(包括消杀时间、消杀方式、消杀人员签字)。

4、严格执行巡查制度,严禁职工集聚。所有职工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所有人员在会议室、集中办公场所等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5、公务外出管理到位。尽量减少外地公差,不得安排到疫区出差。本地公差,严格控制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并做到及时返回。公差期间发生与疫情相关的意外情况,必须

第一时间报告。

6、宣传教育到位。要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人员个人防护意识

附件:1. 员工测体温登记表

2.场所消毒登记表

3.车辆消毒登记表

4.货物消毒登记表

5.外来人员测体温登记表

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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