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阿图什市2021-2022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奖励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41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21:33 |
名 称 | 关于克州阿图什市2021-2022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奖励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 ||
文 号 | 阿自然资函〔2022〕167号 | 主 题 词 | 老旧小区 改造 基础设施 |
来 源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管理意见征询函》(阿发改函【2022】080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经规划部门实地核查,现对该项目规划、用地初审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克州阿图什市2021-2022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奖励项目,选址位于阿图什市。
二、项目名称:克州阿图什市2021-2022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奖励项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供水500米,排水500米、供热500米、道路硬化、亮化1000平方米,绿化、加装健身器材、电力、停车场、围楼燃气管1761米,立管2640米,智能报警器880套,自闭阀1760个,金属波纹管3520米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四、项目建设期:2022年。
五、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18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0万元。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拟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此预审意见只用于项目立项(核准,备案),不作为开工证明,如有违反后果自负;该项目用地需按照建设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
本预审意见有效期至2023年8月9日。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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