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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图什市实施城市规划2023年第二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234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3-08-11 20:08
名        称 关于阿图什市实施城市规划2023年第二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2023年第二批次建设项目
来        源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州自然资源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阿图什市实施城市规划2023年第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应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批次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批次用地基本情况

阿图什市实施城市规划2023年第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全部位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属城市批次用地。

〔动工用地情况〕经我局核查,该批次项目均未动工用地。

二、申请用地现状

勘测定界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l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Z1010-2007)等规定,疏勒县阳光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该批次用地涉及阿图什市,共60个地块、涉及60集体土地所有权,其中:16宗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已登记发证,44宗国有土地所有权宗地已登记未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经与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38.9096公顷,其中农用地19.9495公顷耕地0.1352公顷,果园19.1738公顷,农村道路0.2048公顷,沟渠0.4357公顷),建设用地18.9601公顷。与该批次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存在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18.9601公顷因无合法来源,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前一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农用地5.7622公顷(耕地0.0025公顷,有林地0.4333公顷,其他林地0.0217公顷,农村道路0.2928公顷,沟渠0.0831公顷,果园4.9288),体建设用地11.9001公顷,未利用地1.2978公顷(其他草地1.2978公顷。具体情况是:宗地20至宗地60,建设用地面积5.7622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10年,按2009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5.7622公顷(耕地0.0025公顷,有林地0.4333公顷,其他林地0.0217公顷,农村道路0.2928公顷,沟渠0.0831公顷,果园4.9288),未利用地1.3052公顷(其他草地1.3052公顷

综上,该批次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38.9096公顷,其中农用地25.7117公顷(耕地0.1377公顷,果园24.1026公顷,有林地0.4333公顷,其他林地0.0217公顷,农村道路0.4976公顷,沟渠0.518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1.9001公顷、未利用地1.2978公顷(其他草地1.2978公顷

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8.9096公顷,其中农用地25.7117公顷(耕地0.1377公顷,果园24.1026公顷,有林地0.4333公顷,其他林地0.0217公顷,农村道路0.4976公顷,沟渠0.518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1.9001公顷、未利用地1.2978公顷(其他草地1.2978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

〔农用地转用情况〕本次申请将农用地25.7117公顷(耕地0.1377公顷,果园24.1026公顷,有林地0.4333公顷,其他林地0.0217公顷,农村道路0.4976公顷,沟渠0.5188公顷)、未利用地1.297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5.7117公顷(耕地0.1377公顷,果园24.1026公顷,有林地0.4333公顷,其他林地0.0217公顷,农村道路0.4976公顷,沟渠0.5188公顷)、未利用地1.2978公顷。

〔用地规划〕该批次用地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阿图什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113号)相关规定,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无需编制落地实施方案,承诺将该批次用地规模和布局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

〔土地利用计划〕该批次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该批次用地中27.0095公顷(农用地25.7117公顷、未利用地1.2978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未纳入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清单,按规定使用阿图什市以本年度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定的计划指标。

四、补充耕地情况

需要补充耕地情况该项目共需补充耕地数量0.1377公顷(耕地0.1377公顷),标准粮食产能826.2公斤。

已补充耕地情况该项目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数量0.1377公顷(耕地0.1377公顷),标准粮食产能826.2公斤,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650000202306759514,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五、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征收土地情况〕该批次项目拟申请征收土地39.9096公顷,其中农用地25.7117公顷(耕地0.1377公顷,果园24.1026公顷,有林地0.4333公顷,其他林地0.0217公顷,农村道路0.4976公顷,沟渠0.518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1.9001公顷、未利用地1.2978公顷(其他草地1.2978公顷

〔征收土地理由〕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已组织对该批次用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形进行了论证。经一致论证认为,该城市批次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公共利益情形,该城市批次用地符合2021年阿图什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阿图什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项目名称见第6163页),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承诺将该城市批次用地规模和布局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

该城市批次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三)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类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强市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我局审查认为,该城市批次用地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提出,已依法完成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听证、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

〔征地补偿安置情况〕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提出,该批次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和《关于完善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6⠼fontface="仿宋_GB2312">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共涉及1个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涉及Ⅰ区片,其中农用地农用地25.7117公顷(耕地0.1377公顷,果园24.1026公顷,有林地0.4333公顷,其他林地0.0217公顷,农村道路0.4976公顷,沟渠0.518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1.9001公顷、未利用地1.2978公顷(其他草地1.2978公顷,区片综合地价3.8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为区片综合地价的27%、安置补助费为区片综合地价的73%园地地类调节系数为2有林地地类调节系数为0.5其他林地地类调节系数为0.4,农村道路、沟渠地类调节系数为1,其他草地地类调节系数为0.03。项目征地总费用3068.5322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773.7553万元、安置补助费2092.0052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44.6156万元,青苗补偿费58.156万元

该批次用地征地共涉及16个土地所有权人和44个土地使用权人,拟征收土地的16个所有权人、44个使用权人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

该批次用地涉及安置人口49人(其中劳动力32人),阿图什市拟通过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49人。社会保障标准按《关于完善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6号)执行。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已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171.5万元并全额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同时承诺用地批准后,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该批次用地征地补偿总费用3240.0322万元。阿图什市已足额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可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有农用地补偿情况说明〕批次用地涉及使用国有农用地。

六、土地利用情况

〔产业用地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等规定,该批次用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用地政策。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建设涉及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范围内有偿使用新增建设用地25.7117公顷1414/平方米规定,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59.9638万元。

七、其他情况

〔信访情况〕该批次用地未接到任何信访。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该批次用地不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违法用地情况〕经我局核查,本批次涉及项目均未动工,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用途管制〕该批次用地不涉及污染地块。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综上所述,阿图什市实施城市规划2023年第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局对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已进行核实,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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