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阿湖乡2023年度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审意见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096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11:42 |
名 称 | 关于阿图什市阿湖乡2023年度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审意见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高标准 农田 建设 |
来 源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管理意见征询函》(阿发改函【2023】44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经规划部门实地核查,现对该项目规划、用地初审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阿图什市阿湖乡2023年度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阿图什市阿湖乡阿其克村、兰干村、多斯鲁克村、尤喀克买里村、光明村、阿热买里村、前进村等七个村。
二、项目名称:阿图什市阿湖乡2023年度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电力工程。
四、项目建设期:2023年。
五、工程总投资为:3131.9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财政资金。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拟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此预审意见只用项目立项(核准,备案),不作为开工证明,如有违反后果自负;该项目用地需按照建设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
本预审意见有效期至2024年3月20日。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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