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阿图什市实施产业聚集区规划2022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372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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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05-17 09:43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21:37 |
文 号 | 阿自然资字〔2022〕165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克州自然资源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阿图什市实施产业聚集区规划2022年第一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应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基本情况
〔勘测定界〕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规定,新疆华润兴业测绘有限公司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该批次用地涉及克州阿图什市阿扎克乡麦依村,共5宗地(含国有土地使用权),5宗土地均未登记发证。涉及阿图什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出具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产权清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动工用地情况〕经我局核查,该批次报件范围内未动工用地。
〔涉及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情况〕该批次报件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
二、用地规划、计划情况
〔用地规划计划〕该批次用地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需要编制项目落地规划实施方案,经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使用阿图什市指标。
三、补充耕地情况
〔占用耕地情况〕该批次用地不占用耕地。
〔补充耕地方式〕无。
〔已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无。
四、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符合公共利益情况〕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3款关于公共利益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不需要开展征地工作。
〔征地补偿安置情况〕不需要开展征地工作。
〔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处理情况〕不需要开展征地工作。
〔社会保障〕不需要开展征地工作。
五、土地利用与供应情况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该批次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有偿使用新增建设用地25.7721公顷。项目所在地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承诺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六、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信访处理〕该项目不涉及信访问题。
〔违法用地处理〕本批次报件范围内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综上所述,阿图什市实施产业聚集区规划2022年第一批次用地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请予审查。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