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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第二届“帕米尔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明日开赛!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125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3-04-26 12:35
名        称 克州第二届“帕米尔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明日开赛!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竞赛
来        源 阿图什市人社局

一、大赛主题

技能成才技能报国

二、大赛组织

(一)大赛由克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文旅局、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阿图什市人社局承办,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州团委、克州总工会、克州妇女联合会、克州邮政管理局、阿图什市技工学校、克州三千年风情街协办。

(二)成立克州第二届“帕米尔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展示交流组、社会赞助组、安全保障组、监督仲裁组。

(三)各赛项实施保障单位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实施保障方案,具体负责赛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各县(市)、各有关单位成立相应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本单位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三、竞赛安排

(一)赛项设置。大赛对接全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设置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共计45个。其中竞赛项目22个(组织开展竞赛项目16个,直接推荐项目6个),表演赛项目23个(见附件)。

(二)竞赛时间安排。

竞赛项目:3月底前各县(市)完成初赛;4月底前完成自治州预选赛。(具体为:4月25日参赛选手和裁判全员报到熟悉场地;4月26日在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举行赛前培训;4月27日在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克州选拔赛开幕式,并开展汽车维修、西式烹调、快递员、育婴员等项目的选拔赛;在阿图什市技工学校开展电工、砌筑工、美发师、美容师等项目的选拔赛;4月28日在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克州选拔赛闭幕式)。

表演推介项目:各县(市)表演推介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新疆选拔赛县(市)初赛一并开展,于3月底前完成。全州表演表演推介项目比赛结合克州第二届“帕米尔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部分在4月中旬先期开展,部分在4月底与克州第二届“帕米尔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一并开展(具体为:4月25日参赛选手和裁判全员报道熟悉场地;4月26日在克州三千年风情街举行赛前培训;4月27日在克州三千年风情街组织实施21项表演项目)。具体竞赛安排另行通知。

(三)竞赛标准及形式。克州第二届“帕米尔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评分规则、评分标准等赛前全部公开。

(四)参赛条件。具有克州户籍或在克州就学、就业,且2023年8月1日前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克州户籍但在克州就业的需缴纳一年以上社保;推荐参加全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新疆选拔赛的选手,非克州户籍但在克州就业的需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已获得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克州第二届“帕米尔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已获得2022年克州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克州第二届“帕米尔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继续参加自治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自治州选拔赛选手以各县(市)、自治州行业部门、自治州各有关企业(央企、国企、民营企业)、自治州直属院校等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竞赛项目可选派3-5名选手,在赛事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每名选手可以参加1个代表团的2个及以上赛项。表演推介项目选手不限名额、不限参赛项目。

(五)参赛组队。自治州预选赛以各县(市)、自治州行业部门、自治州各有关企业(央企、国企、民营企业)、自治州直属院校等为单位组团参赛。代表团由团长、领队、工作人员、选手、裁判、媒体及观摩人员组成。

(六)办赛方式。自治州预选赛按照分级选拔方式组织实施。分为县(市)初赛和地州预选赛。各县(市)、自治州行业部门、自治州各有关企业(央企、国企、民营企业)、自治州直属院校等可采取自行组织选拔赛、参加县(市)初赛或推荐方式选派选手,参加自治州预选赛。自治州预选赛竞赛项目分别在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阿图什市技工学校进行;表演推介项目在克州三千年风情街进行。

四、政策奖励

(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大赛各竞赛项目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各1名,优胜奖若干名(原则上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奖金5000元、3000元、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表演项目以参赛团(店铺)为单位,取前2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奖牌。同时,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竞赛实施情况推荐克州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一等奖获奖选手和克州第二届“帕米尔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相关赛项一等奖获奖选手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新疆选拔赛。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21〕26号)精神,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职称评审。

(三)参照全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奖励政策,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经核准由大赛组委会按规定授予“克州帕米尔技能人才——XXX技术能手”称号。对在表演项目中获奖的餐饮团队(店铺)由大赛组委会按规定颁发“克州地方风味特色名店”;对在表演项目中获奖的手工艺团队(店铺)由大赛组委会按规定颁发“克州特色传统手工艺名店”荣誉称号。对餐饮团队(店铺)中的主要成员按照店铺主打特色食品颁发“克州帕米尔技能人才——XXX师傅”称号;对手工艺团队(店铺)中的主要成员按照店铺主打特色手工艺颁发“克州帕米尔技能人才——XXX能手”称号。

(四)对大赛组织中表现优秀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赞助支持大赛的企业颁发优秀赞助支持单位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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