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国资字〔2019〕79关于划转克州金盾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索 引 号 | ATS010-2020-00003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21:47 |
名 称 | 阿国资字〔2019〕79关于划转克州金盾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2019 79 划转 有限责任公司 |
来 源 | 阿图什市财政局 |
阿国资字〔2019〕79号
关于划转克州金盾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的请示
市委:
为进一步加强保安工作,规范保安公司管理,实现保安统一管理和使用,积极构建社会面防控“大保安”格局,经自治州党委财经委员会议研究,同意克州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克州金盾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相关事宜。
克州金盾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成立之初注册资金10万元,由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入,公司名称为阿图什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扩股增资,注册资金由原来的10万元增资到1000万元,同时变更公司名称为克州金盾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组成为:阿图什市国资委出资900万元占比90%(其中:310万元为:阿图什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房屋评估价113.42万元、阿图什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土地评估价197.19万元,590万元注册资金),现有职工自筹100万元占比10%,
2013年6月退回财政局436万元。
2014年6月公司再扩股增资,注册资金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资到2245万元,股权组成为:新疆恒远工程有限公司1000万元占比44.5%;自然人刘瑞刚100万元占比4.5%;阿图什市国资委1145万元占比51%(其中310万元为:阿图什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房屋评估价113.42万元、阿图什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土地评估价197.19万元,845万元注册资金)2014年6月25日拨付克州金盾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681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抵消2013年6月退回财政局436万元与此次增资的245万元,但克州金盾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仍然挂账财政局681万元。
现拟将阿图什市国资委持有的310万元实物出资的股份全部变更货币出资。变更后拟将阿图什市国资委持有的1145万元占比51%的股份划转给克州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不得抽逃出资,划转后从克州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款中将681万元退还。
妥否!请批示。
阿图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