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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财政局2021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索  引  号 ATS010-2021-000291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阿图什市财政局2021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主  题  词 阿图什市 财政 2021 监督检查 检查工作 开展情况 成文日期 2021-08-07 00:00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1-08-07 18:40
发文单位 财政局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为做好阿图什市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根据自治州财政局下发克财监《关于开展2021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克财监〔2021〕6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进一步推动《预算法》、《会计法》等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增强法制观念。

(二)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开展检查。

(三)根据2020年财政部门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填报工作,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落实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规范管理。

(四)查处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违规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支出监督力度。

二、检查范围及时限

(一)检查对象。根据阿图什市本地实际,结合近几年我市财政监督检查情况,同时,充分与相关行业部门沟通后最终确定阿图什市统计局、阿图什市阿扎克乡人民政府,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检查范围。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及相关规定落实情况,2021年会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

三、检查时间

从通知下发开始,10月8日前结束。

四、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2、是否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

3、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

4、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上反映;

5、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相符;

6、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7、其他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8、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9、会计处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0、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1、是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控制制度;

12、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有其他违法的会计行为;

13、是否严格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缴纳税费;

14、行政事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财政制度;

15、国有资产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6、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7、财政专项资金的取得是否合法有效,管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转账核算;

18、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收支预算,预算内外收支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19、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的规定;

20、是否存在应缴未缴财政的各类收入;

21、往来账款是否及时清理;

22、存量资金是否及时上缴财政;

23、是否违规发放各类补贴;

24、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

25、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挪用、侵占、改变资金使用用途等行为,项目核算是否真实等;

26、预决算公开是否及时、准确。

五、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财政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为切实开展好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徐志明(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志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麦麦提江(国库支付中心书记)

亚克甫江(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产运营及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李玲(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产运营及金融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成 员:王红霞(办公室主任)

尼加提(监督检查科科长)

李佩(预算科科长)

米娜瓦尔(国库科科长)

艾力江(农业科科长)

程慧玲(经建科科长)

金晓玲(文行科科长)

努仁古丽(乡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督检查科,负责数据汇总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对会计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安排好对口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各组汇总上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后上报纪委及相关领导。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督检查意识。各指导组要严格遵循《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高度重视检查证据的收集和工作底稿的填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检查组应认真研究并就是否采纳其意见逐一进行认定并说明理由。

(三)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参检人员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树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良好形象。如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在认真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的基础上,保证被检查单位资料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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