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补贴申请办理指南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341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11:09 |
名 称 | 老年人补贴申请办理指南 |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补贴 申请 |
来 源 | 阿图什市民政局 |
一、办理条件
具有阿图什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高龄老年人津贴。
二、办理流程
1.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个人申请;
2.村(居)委会初审;
3.乡镇(街道)审核;
4.阿图什市卫健委审查;
5.阿图什市民政局审批。
三、办理部门
所在村(居)委会
四、办理时限
1.村(居)委会收到申报后,须在5个工作日对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审查申报人的年龄是否符合规定及其本人身份是否与户口登记一致,尤其对要申报的高龄老人是否健在予以确认。同时将本村(居)所有申报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要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对各村(居)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将本乡镇(街道)所有申报对象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乡镇(街道)提出复审意见,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市卫健委。
3.市卫健委要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抽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待遇,同时报市民政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4.市民政局根据市卫健委提出的审查意见,复核申报材料无意见后,审定合格的,报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五、津贴发放
老年人养老服务津贴按季度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季度内第3个月底前发放津贴。
因申请人自身或其他原因,延误申请的,从符合条件且提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之前月份不补发。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冬季16:00-19:30)
七、办理地点
所在村(居)委会
八、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908-422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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