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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基本服务标准学前教育幼儿资助(2023年版)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4-003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2-29 13:27
名        称 自治区教育基本服务标准学前教育幼儿资助(2023年版)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教育 资助
来        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服务对象:全区农村学前三年在园幼儿。

服务内容:免除保教费、伙食费、采暖费等。

服务标准:年生均2800元,主要包括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学前资源)130元、幼儿保教费1100元、幼儿采暖费120元。

支出责任: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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