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31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11 13:13 |
名 称 | 阿图什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营养改善计划 |
来 源 | 阿图什市教育局 |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1.实施整体情况
全市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校72所。其中,小学63所、中学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阿图什市教育局严格落实经费管理,狠抓政策落实。2021年9月1日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每年800元的营养膳食补助。自2021年9月1日开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每年享受1000元营养改善补助。
2.实施方式和先进经验做法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要求,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纪委、发改委、人社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阿图什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要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全面保障本市营养改善计划高效落实。
(2)加强食品存放管理。各学校建立了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室,不断加强管理与监督,存储场所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各学校保证所提供的食品、食材新鲜,食堂重地采取防鼠、防盗、防虫、防霉、防破坏等相关措施,做到食品分类保管、分架存放,保障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3)打造阳光食堂,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作。阿图什市全面优化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规范学校食堂建设及管理,阿图什市教育局党委认真谋划,深入指导督办,有力推进学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4)严格落实经费管理,狠抓政策落实。严格落实经费管理制度,严谨禁违规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高中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生标准为:寄宿生: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非寄宿生: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特教1750元/年。
阿图什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