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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光明路人行天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23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3-07-14 19:11
名        称 关于对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光明路人行天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        号 阿发改字〔2023〕141号 主  题  词 人行 天桥
来        源 阿图什市发改委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光明路人行天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阿建字[2023]64号)可研文本及项目附件材料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阿图什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城市空间可持续发展,打造帕米尔路、光明路人行天桥,做好人车分流,形成空间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覆盖面广的设施网络,确保周边道路畅通,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意实施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光明路人行天桥建设项目

二、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光明路人行天桥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编码为2306-653001-17-01-977389。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帕米尔路、光明路人行天桥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建设地点:阿图什市

、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申请2023年地方政府预算资金25万元,其他资金72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建设类别:基础设施

八、建设年限:2023年

、项目建设(法人)单位: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焦亮

十、项目日常监管单位: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则同意项目提出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和节能措施,在项目建设和建成运行中要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管理。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建设条件,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建设规模,不得贪大求洋、超标准装饰装修,严禁过度亮化、美化等形象工程,严禁形成政府债务或隐性债务。

20237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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