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5-0108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19:09 |
名 称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相关 情况 记者 |
来 源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使各方面准确把握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请问《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以制度赋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对于以高质量企业支撑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近年来,各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创新发展,国有企业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行,市场化用工机制深入推进等;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些行业领军企业将完善企业制度作为促进企业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制度保障,并积极探索推进党的建设、股权优化、组织变革、战略升级、管理提升、激励机制创新等举措,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取得积极成效,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发展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企业制度建设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些国有企业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清,一些民营企业内部治理有待规范,不同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仍参差不齐,制约了企业发展壮大,迫切需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公司治理效能,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
这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是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共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重在以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分类引导、统筹推进,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有制性质等分类施策,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以企业制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问2: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能否介绍一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和特征?
答: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在改革开放特别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的。早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十六字”方针,对推动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企业制度建设,多次就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重要阐述,针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提出了“两个一以贯之”原则,针对民营企业提出要练好企业内功,特别是要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科学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制度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意见》提出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内涵,即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各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中国市场体系、制度环境以及社会传统文化等国情的“中国特色”,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一般性理论与实践基础上能够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企业制度。其特征主要体现在,在领导体制层面,以党的领导为根本特征和鲜明特色,包括坚定不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在产权结构层面,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尊重企业独立法人财产权,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充分激发各类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在公司治理层面,强调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结构、完善内部治理规则,推动党的领导、国资监管、民主管理、社会监督与法人治理相融合;在企业创新层面,强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企业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打造创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完善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机制,健全创新导向的激励机制,推动各类企业成为创新的主力军;在社会责任层面,强调推动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企业盈利性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使企业利益与国家、社会等外部利益共荣共生;在企业文化层面,强调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将诚实守信、以义取利、守正创新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运用于企业管理实践。
问3: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我们也注意到,《意见》就“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专设一章,能否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一下主要考虑?
答: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是科技现代化,企业是科技和产业结合的重要力量,是促进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的重要主体。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推动企业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是释放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活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为此,《意见》立足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打造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专设“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一章,从创新组织形式、要素配置效率、激励机制设计等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一是打造创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当前科技创新已进入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大科学新阶段,企业组织形式要适应现代科技创新的需要,有效解决创新资源和力量分散、重复、低效的问题。《意见》立足形成创新合力,鼓励大型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实施协同创新合作,从组织形式上塑造大中小微企业协同高效的创新格局。
二是完善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机制。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企业是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的重要载体。《意见》为人才、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流动和配置指明路径,有利于企业整合不同资源要素,提升创新效率,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一体贯通。
三是健全创新导向的激励机制。人才是企业创新的关键引擎。以创新为导向设计企业激励机制,是推动企业形成持续创新能力的源动力。《意见》着眼于企业中长期价值创造,赋予项目团队充分自主权,鼓励企业运用多种方式强化激励,推动企业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