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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图什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04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7-30 19:40
名        称 关于印发《阿图什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文        号 阿政办发〔2022〕33号 主  题  词 消防救援 专项规划
来        源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阿图什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已经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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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阿图什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十四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现状,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成果

“十三五”时期是阿图什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消防工作取得新成绩、迈出新步伐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消防救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4〕7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新政办发〔2013〕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有力维护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十三五”时期印发了《关于推进阿图什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公安派出所继续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职责的通知》《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的通知》《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图什市不放心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阿图什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关于印发〈阿图什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性、指导性文件,调整完善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务会、办公会或专题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聚焦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收购加工储存场所排查整治,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不断加快。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三化”达标水平,7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平安社区行动、五进活动等100余次。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时期,是消防队伍改制转隶以后发展建设的关键时期,制定和实施好“十四五”消防规划,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军战略布局的落实,事关阿图什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稳定。总体上看,阿图什市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较好,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整体来讲阿图什市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严重不相适应,历史欠账较多且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整体抗御灾害的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彰显,消防安全形势也日趋严峻。

1.地震、洪水频发,基础设施装备难以满足当前需要。阿图什市是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首府,位于北纬39°34′~40°45′东经75°30′~78°22′天山南麓,海拔介于1197—4500米之间,位于喜马拉雅—地中海地震带上,处于印度板块和欧亚板块碰撞的前沿地带。克州自古就有“万山之州”的称号,阿图什市四面环山,一到夏季6—8月份,山区冰雪融水增大,加之雨季到来,易发生洪水。地震、洪水多发频发,因此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现有地震、洪水等救援装备、人员情况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全灾种、大应急、大救援”的要求。

2.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类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消防工作仍面临新挑战。随着阿图什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大规模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不断增多,导致发生火灾的隐患也随之增多,加之建成较早的一些没有取得消防合法性手续的集贸市场、乡(镇)巴扎存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完备,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这些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3.易燃易爆场所不稳定因素多,无法全面掌控。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重点单位逐年增多,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一是缺乏长远城市总体规划。有些场所由过去的城市边缘地带变成了现在的城市中心区域。二是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设备陈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及时;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相当一部分私营业主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不力,未定期开展演练培训。三是灭火救援不利因素多。很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位于郊区或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给水严重不足。

4.小微产业园企业规模逐渐拓宽,隐患也随之增加。一是多数工程属于边设计、边施工、边办手续的“三边”工程,施工阶段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绝大部分企业未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导致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堆积,后期整改难度大。二是部分企业对消防安全未给予真正重视,社会化消防工作的认识缺位,消防设施损坏甚至停用的问题多有发生,日常检查管理流于形式。三是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生产经营中违规操作,动态火灾隐患层出不穷,甚至违规在厂库房内设置宿舍和休息室、违规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内使用明火作业,人员对单位情况掌握不清、未按要求开展培训演练,人员基本不会处置初期火灾。

5.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从今年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看,各行业部门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不能依法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能对管辖的本行业系统实施有效的消防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推动消防工作落实方面还有待加强,很多建设工程项目还存在先天性的消防安全隐患,不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章“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基本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讲话和训词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方式,构建社会消防安全责任、防控、治理三大体系,着力推进消防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强化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构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打造消防安全人文环境。

第二节发展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落实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得到有效遏制。

——消防法治建设更加完善。地方消防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依法治火的格局不断完善,消防监督执法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灭火应急救援更加高效。着眼“大应急、大救援”时代要求,稳步推进实战化训练改革,作战调度指挥扁平顺畅,车辆装备器材不断优化,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社会联勤联动机制完善有效,队伍整体实战水平明显增强。

——经费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全面提升消防队伍后勤保障水平,队站建设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指战员归属感不断增强,生活训练设施明显改善。

第三节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消防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进,严格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努力为阿图什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十四五”时期全市发展大局,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准确把握消防工作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思路、任务和举措。

——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消防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符合实战要求的信息化勤务机制,全面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第三章“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重点工作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消防法规体系建设,坚持将法治消防建设纳入市政府统筹部署推进,不断健全完善全市消防法规体系。全面开展政府规章、技术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针对仓储物流、农村煤改电、旅游民宿、乡镇特色产业园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制定出台政策扶持性、行政规范性文件。

2.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细化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内容。推动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加快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理顺机动力量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加快形成“配合防、专业救、综合管”运行模式。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市(行业)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3.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健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行业监管、宣传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加强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指导,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研究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督促部门监管责任,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构和责任机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工程项目,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消防工作常态化考核的方案》,实行专项考核,并纳入综合考核、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政务督查等工作内容,落实消防行政问责制度,将消防安全重大事项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以及社会单位项目核准、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

4.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快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类编制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严格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人员责任,建立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保障消防工作所需资金和人力。全面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管理新技术、新产品,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一懂三会”建设,每年开展达标检查,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三化”建设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一次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商场、大型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落实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紧抓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机遇,依据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阿扎克镇、松他克镇、阿湖乡、哈拉峻乡、吐古买提乡消防专项规划,及时完成阿图什市消防专项规划,确保农村火灾及时处置。2022年,完成50%消防专项规划;2024年,完成100%消防专项规划。

2.加快城乡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将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纳入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城镇道路建设规划和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城镇区内应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道路及其里程,按照国家标准核定应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数量,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建设步伐,落实“标识化”管理。健全建设、维护保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经费保障。设有供水管网的乡(村),参照国家标准建设公共消火栓。2021年,城镇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达到应建数的100%,形成建设、维护、管理长效机制;2022年,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有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完好率达到100%;2021年至2025年城镇规划区新、改、扩建时一并将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纳入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大力推进消防站建设。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城市发展情况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求,科学规划、预留用地,制定新建城市消防站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属于城乡规划建设外的消防预留用地,国土部门应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列表。

(三)创新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突出重大和区域性隐患整治。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排查整治力度,落实政府挂牌、行业督办、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工作制度。对整改难度较大且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及时提请政府进行挂牌督办。要及时对区域性火灾隐患制定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并纳入城市、乡镇改(扩)建计划,及时督促消除。

2.深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卫健、民宗、文化体育和旅游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督促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标准要求,开展示范建设和抽查验收工作,以标准化促规范化。市场监管、住建(人防)、商务和工业信息化、文化体育和旅游、教育等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健全电动车、建筑外保温材料、电子商务、商贸物流、旅游民宿等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的安全风险预估预判机制,加强推广应用前的试验测试和调研论证,评估可能衍生的火灾风险,从标准、技术、管理上前置火灾预防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制定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到2025年,力争各行业部门推行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3.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消防工作制度。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管理机制实际和火灾防范特点,充分发挥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机制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推动在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工作站(所),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不具备成立消防工作站(所)条件的乡镇、街道,对乡镇(街道)有能力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明确由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承接。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所)应采取调配事业编制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形式,确定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4.深化运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成果。深入贯彻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过程监督,引导、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深化消防技术服务成果运用,将消防技术服务成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管理重要内容。重点培养社会专业消防力量,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管理,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鼓励、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高危单位、连锁集团企业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

(四)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1.优化车辆装备配备结构。2021年完成装备评估论证工作,制定装备建设发展规划,不断优化车辆装备结构,并建立健全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淘汰更新机制。2021年,消防救援站个人基本防护选配装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新购主战消防车选用专用底盘的比例达60%以上;2021年至2025年,逐年完成过期失效装备的淘汰更新,消防救援站个人基本防护选配装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新购主战消防车选用专用底盘的比例达100%。

2.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部门联动与沟通协调,以消防救援大队为主力建立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完善联动机制和基础预案建设,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力量投送机制,加强多种力量参与的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每年组织开展灭火救援综合演练不少于3次。

3.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2022年,完成配备背负式短波电台,配备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设备和移动指挥终端设备;2023年,依托消防物联网、云计算平台和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开展消防救援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2024年至2025年,建成消防救援大数据分析平台,利用网上数据开展综合研判工作,推动信息化升级转型发展,全面提升信息化平台支撑能力,充分发挥信息主导警务作用。

4.加快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成以消防救援力量为主体、多种社会消防力量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按照《自治区消防条例》的规定,在全市建制镇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专多能”作用,使其承担扑救火灾、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综合救援等综合职能,辐射带动提高周边农村的消防安全条件。大力加强小乡镇和农村消防力量建设,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基础。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对志愿消防人员进行培训,给予适当补贴、机会和回报等激励。

(五)提升战勤综合保障水平

1.加大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建立完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消防业务费保障范围,结合财政收入实际制定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每年业务经费增幅不低于市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积极争取财政项目经费和援疆资金,将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纳入“保民生、促发展”基础项目和全国对口援疆项目建设范围。根据本区域应急处突和灾害处置实际需求,建立应急救援经费和装备物资保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保障水平。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依据装备建设评估论证意见,制定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救援站和装备建设专项投入三年规划,改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问题。

(六)着力提升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水平

1.完善消防宣传教育机制。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和消防志愿者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体系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推动中小学校师资、教材、课时、场地“四落实”,持续开展暑(寒)假消防安全教育行动。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推进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加强对防火、灭火及火灾逃生自救等基本知识的提示性、警示性宣传普及,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2.加强消防常识宣传普及。主动适应受众对象、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的深刻变化,巩固深化传统媒体阵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主题宣传,加强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老旧场所和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建立涉消舆情信息共享、联合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开设消防专栏或专版,常态化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提示信息和典型案例分析。坚持正面宣传与隐患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火灾防控工作中的作用。2022年底前,市级融媒体平台与消防救援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联。到2025年,市级融媒体平台与消防救援机构实现资源共享、线上线下互动,常态化推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丰富消防安全培训模式,突出技能实训和实景体验,打造“新疆十佳消防志愿服务队”和优秀消防志愿者品牌,引导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实现培训资源共享。用好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消防新媒体平台、“新疆消防微课堂”培训小程序、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中小学校、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培育引导社会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发展,督促培训机构加强师资力量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和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大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推动消防微视频、短剧、公益广告和文艺节目创作,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走基层活动。2021年,结合实际建成一支专业化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居民楼院“三禁”警示牌、高层建筑火灾逃生“三要诀”张贴率达到100%。2022年,市、乡、村三级干部、职工实现“新疆消防微课堂”培训程序注册、培训全覆盖,重点单位消防从业人员100%注册,全市注册人数比例不低于20%。到2025年,消防志愿者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城乡消防安全文化建设显著增强。

(七)优化消防救援事业人文环境

1.改善消防救援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完善优化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职工公寓房保障体系,改造升级市本级公寓住房。将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范畴,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保障。加强各消防队站的文化、图书等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集休闲、娱乐、学习为一体的消防救援人员文娱活动场所,利用文化橱窗、文化长廊、LED显示屏开展文化精神培养,不断强化消防救援人员理想信念、战斗精神、作风纪律、品德修养等软实力。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深化对口援建制度建设,加强消防救援领域援建交流,借鉴援建省市先进消防安全理念和成功经验,推动提升全市消防救援事业现代化水平。按照应急管理部和部消防救援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各类比武竞赛活动,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专业化、国际化水平。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交流学习机制,定期开展外出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消防安全治理理念和应急救援模式,加快我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八)消防安全重点项目工程

1.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工程。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深化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示范创建和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开展重点场所专家检查会诊和老旧小区消防基础设施改造。

2.城乡和各类园区消防规划修编工程。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体要求和GB51080《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和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目标,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城乡和各类园区消防规划。2025年完成全市3个街道、1个全国重点镇、1个自治区级以上各类园区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

3.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工程。结合城市道路规划建设,补建市政消火栓220个,补齐欠账缺口。所有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广场及公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

4.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发展工程。结合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公共消防安全保障需求,因地制宜建设2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现有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5.消防车辆建设工程。城市消防救援站车辆达标,新建站按照建标《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152-2017)配备执勤车辆,现有消防救援站使用10年以上且经检测不合格的消防车全面退役更新,结合车辆退役更新进度普及配备高性能轻型城市主战消防车和重型罐类消防车。辖区高层建筑数量超过50栋的消防救援站至少配备一台举高救援类消防车。强化战勤保障车辆配备,市消防救援战勤保障基地配齐水源净化、发电照明、越野运输3种战勤保障车,现有战勤保障车辆达到退役年限且检测不合格的全部退役更新。

6.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工程。多种形式战勤保障消防站,按标准储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

7.抗洪抢险(水域)救援队伍建设工程。立足本市汛期灾害特点,着眼“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实战需求,形成编成合理、反应灵敏、响应迅速、装备精良、处置高效的市级抗洪抢险救援专业力量体系。

8.消防宣传科普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底前,建成不少于1个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一个消防主题公园或消防文化街(广场),实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全覆盖,全市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九)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规划,市各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解、细化《规划》目标任务,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资金和完成时限,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衔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政策保障,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有效落地,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2.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坚持消防救援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建立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体制,制定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办法,足额保障消防救援业务经费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长,重点保障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将消防救援站、市政消防水源、消防训练与战勤基地等列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积极争取援疆项目资金、中央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等有力措施,对列入《规划》的项目实施经费予以支持,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保障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将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建设和队员的工资待遇等经费纳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计划一并落实。

3.加强科技研发应用。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研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积极推动消防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利用科学技术抗御火灾的水平。将“智慧消防”和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总体规划建设内容,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信息化条件下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转型升级。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推进灭火救援装备向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发展。

4.强化监督考核。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突出抓好重点项目的督导检查和督办,强化对《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定期通报实施情况,制定并落实改进计划。建立本《规划》与有关专项规划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发展重点和重大项目布局等,应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中得到落实,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要组织消防救援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2025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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