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图什市阿湖乡防洪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09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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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3-07 18:36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20:35 |
文 号 | 阿发改字〔2023〕4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发改委 |
阿图什市阿湖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关于阿图什市阿湖乡防洪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阿湖政发[2023]5号)和阿图什市水利局《关于对阿图什市阿湖乡防洪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阿水字[2023]40号)初步设计文本及相关附件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阿图什市阿湖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库编号:ATSZX23083,阿图什市阿湖乡防洪设施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编码为2211-653001-04-01-651725。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类别:水利
五、建设年限:2023年
六、项目建设地点:阿湖乡光明村、阿热买里村、前进村、托格拉克村。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防洪坝1.99km,其位于光明村、阿热买里村、前进村;新建泄洪渠2.4km,其位于阿热买里村、光明村;泄洪渠维修长度0.1km,其位于托格拉克村;疏通泄洪通道1处,长度0.5km,其位于光明村;配套建筑物共计16座。
八、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2023年财政资金400万元。
九、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严格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工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防止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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