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11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14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19:11 |
名 称 | 关于对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11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文 号 | 〔〕阿政提字〔2023〕24号 | 主 题 词 | 自治州 提案 答复函 |
来 源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姬斌委员:
您在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11号“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是改善住房条件拉动投资消费、优化城市结构、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自2020年起,阿图什市坚持统筹推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针对您提出的对阿图什市环城北路21号院居民小区用电线路和暖气管道进行改造事宜,经核查该小区建于2007年,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于用电线路和暖气管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对维修事宜进行商讨,解决维修资金来源。
二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自治区将重点改造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对2000年底以后建成的小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实施改造。阿图什市环城北路21号院建于2007年,不属于重点改造小区,因此,该小区暂未纳入改造范围之内。
后期阿图什市将逐步扩大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彻底解决供水压力不足,排水堵塞气味大,暖气不热,院内夜晚漆黑,停车位不足,外墙不保温,无健身器材、绿化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下一步,阿图什市将进一步加强单位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筑牢基础,夯实力度,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岗位职责,主动谋划,积极工作,认真落实,有序有力有效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落实。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