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24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137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17:44 |
名 称 | 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24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文 号 | 〔〕阿政建字〔2023〕4号 | 主 题 词 | 自治州 第24号建议 答复函 |
来 源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阿不都热西提·克尤木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24号“关于建设幸福街道塔合提云村集中养殖产业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畜牧业一直是阿图什市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阿图什市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四个百万”目标,统筹安排全市农业工作,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按照《阿图什市农业产业“四个百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阿图什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为完成“增畜百万”工作,阿图什市立足资源禀赋,支持鼓励农牧民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协同企业开展牲畜饲养殖培训,提升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积极带动农牧民增收。目前,阿图什市柯尔克孜羊良繁中心存栏生产母羊1.5万只;阿图什市柯尔克孜羊良繁基地竣工并投入使用,存栏生产母羊0.2万只;与西域牧羊人达成意向协议,计划建设年存栏1万头肉牛养殖基地。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幸福街道塔合提云村集中养殖产业基地的建议,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经市领导、市畜牧兽医局实地查看,结合塔合提云村总体规划,幸福街道辖区暂无设施农业用地,不具备建设集中养殖产业基地条件。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该村群众对集中养殖产业基地建设需求不强,且部分养殖户已在阿湖乡租赁羊圈进行养殖生产。
下一步,阿图什市将持续关注拆迁群众生产生活动态,结合群众意愿,依法依规合理解决群众诉求,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